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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来源:新华日报 日期: 2021-10-14

——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评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摘要


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围绕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工作评议。

在联组会议上,8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2位省人大代表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打造现代农业样板、提升种业发展水平、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乡风文明、完善乡村治理、乡村养老及公共服务、促进富民增收、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发展用地机制、解决乡村发展人才短缺等进行了评议发言。省政府8个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现场作了回应,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对17个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测评。

加快打造高质高效现代农业的江苏样板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 刘大旺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现代农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成效显著。但整体而言,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质量水平仍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主导产业大而不强,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还不够高,农产品品牌“小、散、乱”特征比较明显,产业特色不够鲜明、同质化现象较为普遍;融合发展广而不深,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产业链条较短,融合主体带动能力不强,促进三产融合发展面临较大的要素制约;科技创新多而不精,科技创新成果质量还不高,成果转化能力还不强,种业、农机装备以及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等方面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

针对以上问题,提四点建议:

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提升农机装备、农田水利和仓储物流等设施条件,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我省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切实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以及标准化生产能力,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提升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增效导向。

加快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大行政推动和政策支持力度,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创新乡村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乡村布局,建设农业产业强镇。支持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集聚发展。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立足农产品生产大省和农业科教大省的双重优势,进一步强化农业领域科技攻关能力,重点推进种业科技自主创新,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高效设施农业,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和“卡脖子”技术,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基础。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江苏自然资源丰富,园林城市、名城名镇和美丽乡村众多。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省有关部门紧扣目标任务,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但是,与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要求相比,美丽乡村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地区间发展不够平衡。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以高水平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全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已全面完成,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展不平衡。村庄规划是乡村地区进行开发保护、实施用途管制和各项建设活动的依据,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体系。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规划工作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政策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引导村民主体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积极参与。

夯实特色田园乡村产业基础。发挥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牵引作用,深入分析和挖掘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积极发展高效农业、传统手工业及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休闲康养、新型服务业等新兴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河道整治、垃圾无害化处置、厕所革命等工程,完善农村水、电、气、物流、网络等基础设施,大力建设“四好农村路”,加快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持续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水源地达标等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各地政府部门要协同电力部门做好农村电网通道树木清理、绿化赔偿等矛盾调处工作。

切实提高乡风文明建设针对性和有效性

乡风文明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乡风文明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马庄村后,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有力举措,深入推进乡风文明提升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引领的针对性还不够。调研中发现,广大农民关心的是本镇本村有哪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产业振兴举措和实际利益,是留在农村或返乡创业能不能挣到钱。现在有些地方和部门面对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在拴心留人、分类引导上做得还不到位。二是阵地建设的有效性还不够。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农村阵地建设上做了不少工作,但还没能真正做到以农民为中心,没能真正做到按照农民的意愿来建设。村一级的各种“中心”,基本还是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统筹整合、共建共享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针对以上问题,提三点建议:

思想引领要紧密结合农民所急所盼,在“接地气”、聚民心上下功夫。思想引领工作只有“接地气”、托底见底,才能让农民“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激发出投身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

阵地建设要坚持以农民为中心,在统筹整合、共建共享上下功夫。要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主阵地作用,强化实践中心的综合性服务功能,强化农民在实践中心建设中的话语权,不仅要让农民为“中心”服务打分,而且要让农民为“中心”服务的上级部门单位打分。

主体培育要大力选树和培养“新乡贤”,在承接外部支持、焕发内生力量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典型、乡村教师、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士等 “新乡贤”在践行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在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沟通协调作用,在和谐家庭邻里关系中的积极促进作用,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带动村民、涵育新风。

夯实基层基础 完善乡村治理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乡村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通过调研发现乡村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党委政府统筹领导力度不够,指导、督促、检查不到位,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协调与联动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良性互动。二是基层农村地区警力不足与警务增加并存。有的地区社会治安技防监控布点不均衡,设备相对落后。有的村还缺少固定的调解场所,影响调解工作开展。三是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偏少,部分地区对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以及法律援助的补贴标准不高。专职调解员人员偏少、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调解不够专业精准。四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多,留守人口以老弱病残居多,对基层自治有心无力。有的村委班子凝聚力和号召力不强,服务群众、带领群众的能力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提四点建议:

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实施乡村振兴这一国家战略任务,强化党委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单个部门难以推动解决的问题,加大督查力度,助推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进一步加大基层乡村治理保障支持力度。加强基层警务力量配备,增加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与村集体收入增长挂钩的考核奖励机制,适当提高村干部工资或基本报酬。积极推进村干部提职务、变身份、进专项的探索,有效激发村干部扎根农村的工作热情。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快县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打造覆盖区域的矛盾纠纷调处网,提升矛盾纠纷采集和化解效率。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调解员化解疑难复杂纠纷能力。

进一步发挥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指导村民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借助村民(代表)会议、微信群、意见栏等平台,收集整理社情民意,畅通信息处理回应渠道,真正让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监督、评议。

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

近年来,全省各地逐年增加资金投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各级财政收入增长压力不减,对农业农村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产生影响;二是涉农资金涉及多个部门,使用较为分散,资金的统筹整合有待进一步规范。

据此,提出三点建议:

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谋划一批现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重大项目,集中财力保障实施。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支持提高农业发展质效和竞争力。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优势,对于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企业或产品,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加快出台我省配套举措,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着力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纳入地方专项债券盘子。

注重深化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从源头上保障资金投入的统筹协调,减少多头管理和重复低效。进一步提高任务清单与专项资金的匹配度,合理控制任务数量,优化资金投入方式。赋予基层在完成约束性任务前提下的调整权限,鼓励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在涉农资金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功能,积极推进评价结果的运用。

尽快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

长期以来,各种资源要素由农村流出,制约了乡村发展,使其成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集中体现。从调研情况看,我省在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方面,坚持保护优先与合理利用并重,发挥了土地对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但基层干部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人大代表集中反映了村庄规划相对滞后,对农村发展和建设引领不够,城市规划师规划农村现象较为普遍;建设用地指标落实难,用地供给不足;现代农业发展面临土地严管的制约;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空间不够,村集体、农户获益相对少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

农村土地,是乡村振兴的核心资源,是农民的财富之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应尽快完善科学有效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

提升规划水平,保障村庄用地空间。加强基层规划指导,壮大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加快“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优先保障居住、公共设施、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需要。

加大乡村建设用地供给。通过规划预留、单列计划、考核激励等方式,增加农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等建设用地计划。探索市内统筹农村产业建设用地的办法,支持工作有力度的地区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县镇开展村庄归并平移、集约改造,并将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镇村发展。

强化产业发展用地保障。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科学引导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引导高效农业相关设施建设合理选址。加快探索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回应基层呼声,研究解决乡村产业用地落地难、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难的问题。

固化、放大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等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惠及更多乡村、农民的具体路径,对于相关工作带来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发展需要。

大力提升江苏种业发展水平

江苏作为农业大省,历来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工作,种质资源保护稳步推进,种业企业实力不断增强,良种供应能力持续提升。但对标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对标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我省现代种业发展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仍需加强、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产业集中度相对较低、种业市场监管跟进不够。

大力发展江苏种业,要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大的提升:

实施企业主体培育工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的育种协作攻关机制,深化科研成果权益改革,促进育种创新的资源和成果向企业流动。加强种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重大价值基因攻关,培育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种子种苗企业,推动地方规模化种子种苗产业发展。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重点支持、打造大而强、专而精的现代种业集团。

打造现代种业创新平台。集聚国内外种业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资源,打造全国一流的重大种业研发平台。积极纳入国家生物育种实验室“1+N”布局。此外,我们还要加快种质资源保存保护和测试鉴定中心、江苏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国家级品种认证测试中心等重大种业科技平台设施建设。

提升依法治种管理水平。完善种子种苗管理、品种审定、种子执法等配套制度和办法。明确种子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建立种子指纹图谱等可追溯信息系统,建设省级一体化现代种业大数据平台,健全种业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和信息联通,维护健康有序的种业市场环境。

切实解决乡村发展人才短缺的突出矛盾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农村人才,积极促进各类人才服务乡村,切实为乡村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但随着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乡村人才数量荒、结构荒、专业荒、梯队荒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人才短缺成为制约乡村全面振兴的突出矛盾。

针对我省乡村振兴面临的缺人缺才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振兴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抓紧制定出台我省乡村人才振兴具体实施意见,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完善人才到乡镇、村居工作的津补贴政策,将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政策向专职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人才倾斜,畅通乡村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在县乡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等基层岗位招考中增加涉农专业岗位数量。探索建立城市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引导退休专家和干部服务乡村振兴。

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力度,拓宽乡村人才来源。要创新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多种形式培养高素质农民。开发利用现有网络教育资源,推动农林高校网络培训教育资源共享,加强农民在线教育培训。出台奖补措施,引导农业企业依托原料基地、产业园区等开展农民技能培训。扩大紧缺涉农专业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订单式精准培养人才。建立大学生乡村振兴工作站,引导大学生将专业学习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长期驻点实践,为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助推各类人才在乡村建功立业。鼓励地方政府集成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等政策措施,开展地方特色农业发展项目推介,为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全程服务。通过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互联网农业,加速资金流入,实现产业引人、留人。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升乡村医疗、教育、社保、收入水平,吸引更多人才扎根农村,让人才在乡村留得安心干得舒心,破解人才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困局。

加快补齐乡村养老及公共服务能力短板

补齐乡村养老及公共服务能力短板,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和战略目标。根据中央要求结合调研情况,我对加快乡村养老及公共服务补短板提三点建议:

更加聚焦攻坚社会公平的突出矛盾。补齐乡村公共服务这块民生最短板,是缓解社会公平突出矛盾的当务之急。当前,一些地方面对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大考,普遍还未形成完备政策体系。改善民生工作,既十分重要又难度很大。省政府要切实强化对乡村养老及公共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的考核督查,引导基层既立足全球谋经济建设,又放眼世界谋社会建设,拿出招商引资的劲头,比学赶超社会建设,力争尽早解决养老及公共服务的基本问题。

更加系统谋划乡村养老及公共服务与社会建设一体化推进。健全乡村养老及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保障能力,除了政府优先安排要素投入,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动员社会、依靠社会、建设社会。一是开发编外人力资源。更加凸显新时代文明实践助力社区公共服务主题;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网格;加快培育新型社会组织,壮大志愿服务队伍。二是拓展预算外资金投入。强化三次分配,加快细化三次分配实现渠道和实践模式。更加高举弘扬张謇精神的旗帜,评选命名新时代张謇式企业家,树立企业家以创造商业奇迹、奉献社会财富为荣的标杆。引导全社会更加崇仁德敬善行。三要提高社会共建共治共享能力。赓续“忧乐天下”“利及他人”优秀传统,培育现代公民精神。凝聚社会为社会建设划好最大同心圆和求解最大公约数的共识,强化协同推进乡村公共服务与社会建设良性互动的协调机制。

更加切实有效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了“乡村公共服务优先安排”的原则,并对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加快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要有更高的标准、更多的投入、更诚的态度,才能真正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城乡一体户、均等化。

不断巩固拓展富民增收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富民增收工作,深入实施富民增收“33条”、农民新增收入万元工程和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在调研中也发现,全省富民增收相关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主要表现在村级集体收入来源比较单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带给农民的实惠不多,被征地村安排发展留用地缺少长远考虑,不少村级集体资金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股份分红。二是各类要素向乡村集聚的渠道还不够通畅,各类要素难以向乡村集聚,乡村振兴人才严重匮乏,“用地难”成为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的瓶颈,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有待加快。

针对以上问题,提三点建议: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农民增收基础。要进一步扩大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权试点规模,落实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保障政策,多种形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村村抱团,深化村企合作,探索村社合作,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

创新农业发展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乡村振兴战略因各地情况不同,所实施的路径也有所不同。一些地方通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带动村民就业、鼓励支持村民创业、培育农业发展新业态、推动村企联合等多种路径带动农民增收,取得了较好成效,相关做法值得借鉴推广。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富民增收的新路径,实现农民富裕富足。

推动要素资源下乡,健全农民增收机制。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推动各类要素聚乡、产业下乡、人才入乡、能人留乡,努力形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像抓脱贫攻坚一样抓乡村振兴,拿出过硬的政策举措,通堵点架桥梁,积极疏通人才、资金等“上山下乡”通道,实实在在地助力人才、土地和资金顺畅“流向”乡村,让人才、资金留得下、用得上、见实效。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时云: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提升种粮效益的问题。重点从耕地保护与稳粮增效两端发力。一是重保护,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二是调结构,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广“稻渔”共作、种养结合等高效模式。三是稳政策,落实好种粮补贴政策,提高农民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

关于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问题。一是抓质量安全,实施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监管、产品追溯等全覆盖。二是抓主体培育,重点推动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力争每个县至少培育一个10亿级农业龙头企业。三是抓链条延伸,培育全产业链超千亿重点链和超百亿典型县,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四是抓品牌打造,培育一批强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到今年底,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62%。

关于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问题。聚焦高标准农田、农机、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三个方向补短板、强弱项。一是按照旱涝保收、亩产1000公斤目标,每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0万亩以上,新建投资标准提高至每亩3000元。二是实施全程全面机械化和农机智能化绿色化提升“两大行动”,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作业中的应用。三是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打通农产品上行渠道。

关于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问题。重点推动科技、种业、人才三个创新,着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在科技创新上,突出重大科技需求和重大技术推广两大导向,发挥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和企业主体作用,在科技关键问题上联合攻关。在种业振兴上,实施“五大工程”,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和品种。在人才振兴上,尽快制定印发实施意见,促进各类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建设。

关于农民和村集体增收的问题。重点抓三个方面工作,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一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二是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积极发展“四种类型”新经济形态,选树推介100个典型,示范引领全省面上工作开展。三是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深入挖掘产业富民、就业富民、创业富民、改革富民潜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

关于城乡教育差距问题。近年来,江苏率先出台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标准,投资21.6亿元改善提升“两类学校”,近五年招收1.6万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对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定向倾斜。下一步,将启动新一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建设奖补力度,提高乡镇学校经费投入水平。“十四五”期间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1万名,对农村教师全员培训,推进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轮岗交流。

关于农村中小学“空心化”及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疑似辍学学生动态清零,150.6万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有85.8%就读公办学校,2019年以来“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综合访问量达14.6亿人次。下一步,将合理规划保留和撤并“两类学校”,推动闲置校舍用于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及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坚决防止辍学问题反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集团、名校托管等,让农村孩子享有更好的优质教育资源。

关于高校作用发挥问题。目前,全省有20所涉农专业的高校,59个涉农专业。有4个高职院校6个涉农专业招收农民工开展全日制高职学历教育。高校通过教育服务“三农”基地等年培训农民十余万人次。每年招收1200名农村定向免学费医学生。下一步,将推动20所高校申报举办农产品电商运营、植保无人飞机应用等涉农专业。支持更多高校扩大社会招生规模,提升农民(工)学历和技能。指导相关高校为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培训。

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

充分激发村级组织自治活力。通过省级示范培训、各地普遍培训的方式,提高村级组织及其“带头人”能力。推广基层社会治理典型经验,规范实施“四议两公开”、农村社区协商等制度,深化“微自治”“微服务”,提升村级组织自治能力和水平。

大力弘扬农村婚丧新风尚。强化正面引导,规范婚姻登记颁证程序,举办集体婚礼、集体颁证等活动。推广全省3个国家级、15个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经验,深化婚俗改革。制定殡、葬、祭礼仪指引,引导薄养厚葬向文明礼葬转变。推进“互联网+殡葬”改革,开通“云祭扫”服务,引导群众云端追思、摈弃陋习。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培树简礼重情、孝亲敬老文明风尚。

切实提高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加强观念引导,完善特困供养政策,提高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经引导后仍不愿意集中供养的对象,实行结对关爱照料,做到“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分层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县级层面重点建设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层面重点推动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层面强化日间照料中心站点等服务设施功能。利用苏北农村住房条件集中改善契机,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等公共设施。引导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市场。

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

关于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公共财政优先保障机制。省财政厅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十三五”时期,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902.46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0%以上。2020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总额达3385.52亿元,增幅14.29%,缓解了市县筹资压力。二是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我省提出到“十四五”期末,省、市、县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10%,计提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等12个方面。三是健全支农投融资机制。省财政厅将进一步运用政府债券、政府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保障全省“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赋予市县统筹整合自主权。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管理模式,调整优化并科学设置任务清单,进一步压缩约束性任务比重,合理增加指导性任务数量和规模,赋予市县更大统筹整合自主权。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基层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统筹整合,坚决防止涉农资金 “非农化”问题发生。

关于农业保险。2021年省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8亿元,同时,深入开展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进一步提高农民抗御风险能力。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探索完善省级财政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奖补险种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农户受益程度高、使用绩效好的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收入保险等逐步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健:

关于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不强的问题。我们将聚焦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更多农民通过培训提技能、增收入。一是增强项目培训的精准性。突出农民就业占比较高的行业,把培训做精、做深、做大。围绕新经济、新业态、新工种的市场需求,拓展一批农民想参加、能参加的项目,让农民有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增强服务的可及性。依托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平台,针对性地发布培训项目和企业招聘信息。大力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打造农民能够知道、能够找到、能够用到的服务体系。三是增强培训内容的实效性。通过购买培训服务,吸引更多的社会优质资源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发挥好一些领军企业培训主体的作用,加大实践操作考核的比重,通过“教室+田间”双课堂的培训模式,让农民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关于乡村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着力破解基层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一方面,围绕“招得来”持续发力。注重发挥人事政策的倾斜和引领人才流动的作用,降低经济薄弱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开考比例,每年定向培养不少于1200名乡村医生和2000名乡村教师,招募不少于4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健全专家人才服务基层常态化机制,引导智力资源向乡村下沉。另一方面,围绕“留得住”做足文章。落实面向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政策,使人才沉下去以后还能够留得住。针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基层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一系列措施,为基层留住人才。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

注重规划引领,强化乡村发展空间保障。结合城镇化推进和镇村布局规划实施,编制管用好用的村庄规划,统筹安排好农民居住、产业发展和设施等用地布局。深入开展“共绘苏乡”活动,充分吸纳村民、村两委和乡贤能人参与规划编制,将成果纳入村规民约,使村庄规划彰显地方特色,更加接地气。

落实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发展项目及时落地。出台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工作细则,明确项目用地布局统筹、要素保障、优化审批等,要求各地每年安排农村发展用地新增计划不低于省下达的5%;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由省级保障;指导项目合理选址,节约集约用地。单列用地计划,落实联审联办制度,保障农民住房用地。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设施农用地经乡镇(街道)备案后即可使用,提高备案效能,需纳入建设用地管理的指导地方办好相关手续。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全力保障殡葬设施等特殊用地需求。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每一寸土地的利用效益。推进增减挂钩工作,做到先安置后搬迁;积极组织指标调剂,节余指标优先保障当地乡村发展,收益全部返还所在农村。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盘活低效闲置土地,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范收益管理,维护好集体和农民权益。

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更加合理。通过农地重整、村镇重建、要素重组等,集聚农村耕地和建设用地,为乡村发展腾出更多空间,促进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增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

关于传统村落保护。为结合省情保护好乡愁,在全国率先发布省政府规章《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文旅、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先后公布了四批364个省级传统村落。同时,将传统村落作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的优先支持对象,在保护乡愁的同时推动传统村落实现当代发展,已命名的407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超过1/3是传统村落。

关于农房建设。我省在推动实施苏北农房改善工作过程中,编制了规划设计指引和一系列农房图集,研究上线“农房建设服务网”;通过技术培训和省级示范等多种方式,引导地方在注重节约用地的同时,重视村庄布局的错落有致,尽可能结合河塘、山体、大树等自然基底,避免行列式的兵营小区。鼓励各地结合老庄台引导新建农房集聚。要求地方结合实际提供农民多套图纸自主选择,根据农民需要建设微菜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关于乡镇污水处理。我省在2009年实现县城都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之后,加大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到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691个,同时通过“城旁接管、就近联建”的方式实现了所有乡镇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运行比例从三年前的60%快速增长到83%。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杨志纯:

针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和乡村延伸。坚持文艺评奖与文化惠民相结合,组织获得全国奖项的群众文艺精品赴基层和乡村巡演巡展。二是着力提升“送戏下乡”实效。将扶持经济薄弱地区“送戏下乡”2800场的补助经费,提升至每场5000元。建立省级网络服务平台,构建供需精准对接和群众评价机制,提升“戏曲进乡村”服务效能。三是注重加强基层群众文艺团队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实施“千支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培育计划”“千个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打造计划”,通过专业培训、业务辅导和经费扶持等方式,每年培育200支优秀群众文化团队。

针对基层反映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和示范引领。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乡村旅游总收入迈进万亿元台阶目标,推出专项支持乡村旅游的融资产品“乡旅E贷”,实施“百名辅导员入驻百村”计划,发挥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丰富优质乡村旅游产品供给。用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间技艺等资源,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线路产品,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网红打卡地。今年已推出乡村旅游重点产品300多个、精品线路50条、特色活动108项。三是突出旅游为民和旅游带动。把乡村旅游纳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内容,引导各地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服务。实施旅游富民项目,推动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拉动乡村旅游消费。上半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超2亿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总消费74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9.7%和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