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改善,“开机”良好 还需定向“加速”
来源:新华日报 日期: 2021-07-15
我省日前发出2020年度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通知,从规划引导和管控、用地计划保障、资金筹措与管理等6个方面,制定15条措施,为下一步做好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各项工作按下全面“启动键”。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好不好,首先看住房。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关系苏北农民生活质量,关系全省全面小康建设大局。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部署中重点强调三件事,其中一件就是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去年,我省全面启动苏北农房改造工程,省级财政预拨101亿元专项资金,改善10万户农民住房条件,同时完成9691户省级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村危房改造。成绩喜人,但仍有个别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大、实施效果不好。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原本就有很多硬仗要打,再叠加此次疫情影响,距离“在3年内改善苏北30万户农村住房条件,切实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的目标,任务更重、时间更紧、难度更大。
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导下,截至2月底,苏北五市已有303个上年结转及今年年初开工的农房改善项目复工,复工率近八成,有39个新项目在春节后开工。“开机”良好,但仍需“加速”。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见好的关键时刻,要紧扣时间节点、抢抓施工进度,千方百计把耽搁的时间抢回来,早日补齐农村住房这块短板。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规划指导、优化路径方法,统筹资金、土地、人力、建设、产业和治理各项工作,明确项目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提升苏北农房改善工作质效,决不能让群众住着危房“被小康”。
推进苏北农村住房改善,既要“提速”,又要“精准”。农房改造规划先行,尊重农民意愿是前提,尊重乡村规律是基础。规划不能“一刀切”,也不能“关上门”,从设计方案到建筑风貌、户型结构、建房方式,都应征求农民意见,充分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建设“农民想住的房”。同时,苏北各地农村城镇化发展程度、进城入镇或留乡的人口比例等情况不尽相同,推进集中居住的路径措施也必然有所差别。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布局设计,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既要“住有所居”,又要“住有宜居”。
苏北农房改造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不能把思维和视野局限于农村、农民、农房,而要放在城乡一体化大局中谋划落子。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本质上是对农民生产生活和城乡资源配置的再优化。要注重产业发展,通过土地流转和产业配套双轮驱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群众就近就地就业,为农民拓展增收渠道,在农房改善中体现富民导向,使农房改善和农民增收同步推进,让乡村成为农民诗意栖息的幸福家园。
(陈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