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米之“蘇” 走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
来源:新华日报 日期: 2021-11-25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会议于2021年10月11-15日在昆明召开。大会的主题是“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来自140多个缔约方及30多个国际机构和组织共计5000余位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参加大会。会议达成了《昆明宣言》,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磋商提供了政治指引,体现了各国采取行动扭转当前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并确保最迟在2030年使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的决心和意愿。
江苏自古自然禀赋优良,生物多样性丰富,“江”即指江河交错、水网稠密,“蘇”代表草木繁盛、鱼米之乡。近几年,江苏省GDP总量稳定保持全国第二,人均GDP位居全国第一,以全国1%左右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6%左右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0%以上的经济总量。江苏人民凭借勤劳智慧与创造,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同时,江苏也面临着人多地少、人均环境资源紧张、单位面积污染负荷重、土地开发强度高的特殊省情。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理念,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努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的新路子。
着眼有机体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十三五”以来,江苏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稳步推进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生态保护监管制度体系,有效遏制自然保护区破坏行为,扎实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生态空间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自2018年以来,全省划定23216.24平方公里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分别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和14.28%。在保护区域内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调整程序,明确监管要求,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一批重点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率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在全国率先开展第一批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覆盖全省44.67%的国土面积。强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长江江豚和水生生物保护力度,实施两岸造林绿化行动,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一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拯救保护和原生境改造工程落地见效。初步构建生物多样性信息管理智慧系统,建成太湖野外水质与蓝藻综合观测站、分子生物学监测实验室等,监测能力逐步增强。每年组织开展“5·22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2020年正式加入“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地方政府联盟”,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相关工作经验交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提升。在南京市高淳区、宜兴市、徐州市贾汪区和常州市金坛区开展首批省级山水林田湖草工程试点,大力实施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等5大类59个工程项目。全面推进生态河湖建设,开展重点河湖污染防治与退圩还湖还湿工程。扬州等沿大运河地区将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同文化遗产保护、沿线名城名镇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相统一,规划高颜值生态廊道建设,建设江苏“美丽中轴”。
长江生态恢复保护全面落实。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思想,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专项整治行动、经济转型升级、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构建等工作。开展长江生产型岸线清退行动,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千米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化工企业。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及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打造以“一零两全四免费”治理机制为核心的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完成长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及所涉湖泊其他水域退捕任务,促进长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标志性数据
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全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功能稳步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不断提升,全省重点物种种类和数量较历史数据有了较大的突破。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总体趋势良好。2020年,对全省13个设区市77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开展监测,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5.2,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较2019年无明显变化。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范围在60.7—69.3之间,生态环境状况等级均为“良”。
水生态质量总体稳定。2020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十三五”以来最优,长江流域、太湖流域和淮河流域三大流域江苏段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均为“健康”,13个设区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均为“健康”。根据2020年对江苏省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开展的淡水水生生物监测,共记录到223种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412种着生藻类、288种浮游植物、104种浮游动物,除浮游植物外均达到“较丰富”及以上水平。2020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国省考断面、主要入江支流和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淮河干流江苏段及其主要支流水质处于良好状态,对比2019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6.9个百分点。长江流域江苏段及其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总体为优,对比2019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6.7个百分点。太湖连续14年高质量实现“两个确保”,水质藻情总体达到近5年来最好水平,湖体总磷浓度、总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1.3%和15.3%,总磷反弹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生物物种群落丰富多样。2017年起开展的全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工作共记录省内物种数6046种。其中野生维管束植物1651种,植物类型较为丰富,主要分布在宜溧山区和宁镇山脉为代表的森林生态系统,共记录到陆生脊椎动物483种,其中鸟类尤为丰富,高达374种,占陆生脊椎动物总数的77%。稠密的水网与丰富的湿地资源为鸟类提供了栖息地的同时,还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共记录到淡水水生生物2027种,其中水蕨等水生高等植物的发现,说明了江苏省水生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恢复。根据经验,试点调查到的种类数通常占实际种类数的70%-85%左右,可以预测出江苏的生物物种数至少在7000种以上,表明江苏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物种及栖息地生态质量有所提升。
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成效显著。江苏本底调查,共记录到珍稀濒危物种165种,其中陆生维管束植物52种、陆生昆虫4种、哺乳动物8种、鸟类82种、两栖动物5种、爬行动物7种、鱼类6种与浮游植物1种。与2000-2010年历史调查对比,国家一级保护物种丹顶鹤(Grus japonensis)和东方白鹳(Ciconia boyciana),国家二级保护物种中华虎凤蝶(Luehdorfia chinensis)与IUCN极危物种勺嘴鹬在江苏的分布区进一步扩大,麋鹿(Elaphurus davidianus)、河麂(Hydropotes inermis)的种群数量逐渐增加。多地记录到金雕(Aquila chrysaetos)、苍鹰(Accipiter gentilis)、豹猫(Prionailurus bengalensis)等顶级掠食者,说明食物链逐渐趋向于完整与稳定。调查中发现了省内新记录原矛头蝮(Protobothrops mucrosquamatus)、白颈长尾雉(Syrmaticus ellioti)、白鹇(Lophura nycthemera)等物种的野生个体。在宜溧山区发现的白鹇证明了其分布区域的北移,是典型的间冰期物种分布区向北推移的证据,具有重要的生物地理学意义。以上本底调查的研究结果,有力证明了江苏省生态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与恢复,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有明显成效。
环境质量指示物种增多。在南京市溧水区无想寺水库及周边溪流记录到对水质要求极高的马口鱼种群,其多生活在水流清澈、水温较低的优质水体中,对水体环境变化十分敏感,反映了南京市溧水区的水环境正在逐渐改善。2018年在灌云县灌河入海口燕尾港重新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四鳃鲈鱼,其对生存环境和洄游江河的水质要求甚高,证明了灌云县近岸海域水质的改善。在盱眙县境内首次发现了11只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野生虎纹蛙成体,证明了盱眙县近年来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蝴蝶类群对环境的反应速度超过鸟类和其它昆虫,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高灵敏性环境变化指示生物,也是陆地生态系统指示生物的最佳代表,调查中江苏省共监测到137种蝴蝶,表明江苏省生态环境结构复杂,适宜蝴蝶类群栖息,蝶类物种较为丰富。
展望“十四五”
更大力度提升保护水平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更高起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高质量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关键时期。要以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为目标,守护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
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数据积累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在全省第一批县级试点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提高调查的覆盖面。在东部近岸海域、沿海湿地、西南部低山丘陵区、重点河流湖泊等区域开展典型调查,进一步摸清生物多样性特点与区域分布特征。加强物种数据收集和整理,编制《江苏省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并定期更新。
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在省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主要包括沿长江、沿运河、沿海湿地滩涂区域,以及宁镇山脉等低山丘陵区域,构建“一横两纵+”全省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强重点物种数据积累和物种特性分析,结合生态环境变化情况,编制《江苏省生态环境指示物种名录》,并定期更新。
加大生态空间保护力度。将重点物种栖息地纳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开展监管。对全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实现指标考核和定量管理,确保生态保护空间“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实施一批重大工程。聚焦长江流域及旗舰物种、滨海滩涂湿地及迁徙鸟类、露天矿山宕口、大运河文化带等,利用城市公共绿道、城区公园及水体等公共开放空间,开展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加大生态廊道建设。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滨海湿地、长江沿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等水域和周边低山丘陵的生境破碎化区域为目标,通过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生态廊道,加强水域、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完整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严控外来入侵物种。建立外来物种风险评估体系,编制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根据风险级别进行分类管理,形成外来入侵物种预警系统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同步开发外来物种防控技术,提高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早期预警、应急与监管能力。编制《江苏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并定期更新。
推进立法进程。牢固树立保护优先、持续利用、公众参与、惠益分享、保护受益、损害担责的立法理念,加强对重要物种、遗传资源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加快推进江苏生物多样性立法工作,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
提高科研能力水平。建设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重点实验室及科研人才团队,推进对省环保科研课题科技成果与关键技术的转化应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质量评价与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体系,加大对遗传资源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力度。
加强宣传力度。积极探索生物多样性公众参与模式,统筹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及公益组织,建立集宣传、科普、监督为一体的生物多样性宣传相关机制。以“5·22”“6·5”等纪念日为重要窗口,创新公众参与途径,加强国内外合作,把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普及到基层保护管理单位与校园、社区、企业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设立特殊物种观察员,开展成体系的实地科普行动,引导参与生物多样性标识设计和投票等活动,努力做到全民宣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