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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乡村振兴“助推器”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 日期: 2021-10-2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海门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壮大一批、培育一批、发展一批、招引一批”的要求,不断扩大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和效益,让它们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

金秋十月,海门港新区凤飞村浩太新型合作农场内,绿油油的秋葵枝繁叶茂,枝头淡黄的花儿随风摇摆,一个个成熟的秋葵荚从枝杈与叶子间探出脑袋,仿佛在呼唤工人们前来采摘。浩太新型合作农场依托高标准农田而建,主要种植露地蔬菜。海门港新区凤飞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施春伟说,他们的新型合作农场总面积488.31亩,去年试种了112亩水果秋葵,效益不错,今年又尝试种植了干果类秋葵,产量要比水果秋葵更大,虽然采收期还没结束,但目前纯利润已达到每亩1500元。

近年来,海门大力发展由村集体经营的新型合作农场,不仅提高了村集体收入,村民们还可以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增加收入,并在农场打工获得工资报酬。“我家里有3亩多地流转给村里了,两口子在家闲着没事来到这里干活,我们每个月收入在6000多块钱。”村民沈凤飞笑着说。

在海门,不光新型合作农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也方兴未艾。家庭农场是一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悉,海门的家庭农场每家平均适度规模经营面积为68亩,主要采取以种植业规模经营为主,畜牧养殖、种养结合为辅的经营模式。位于三厂街道中兴村的旺浩家庭农场是在海门第一批成长起来的家庭农场,目前已发展到200多亩,主要种植草莓、葡萄等特色农产品。记者走进农场看到,工人们正在防治葡萄苗病虫害,为明年丰收作准备。

发展过程中,旺浩家庭农场得到了政府大力扶持。去年,为种植葡萄新建的50亩连栋大棚,获得财政补助100万元。此外,旺浩家庭农场还得到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的扶持,建起了11亩名果展览温室。“这11亩名果展览温室建成后,地上将用黑膜封住,非常干净。一层层架子主要用来种植高架草莓,采用基质作肥料,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草莓口感会比一般的更香甜,未来可以供市民前来观光、采摘。”旺浩家庭农场负责人徐忠勤介绍。

家庭农场发展得好,受益的不光是农场主,还有因土地流转而赋闲的剩余劳动力。

目前,海门共有新型合作农场75家,涉及75个村,这些村通过先流转后建设的方式,实现了耕地并小成大,规模连片,并通过建设配套的农田基础设施,极大提高了农田装备水平和耕地利用水平。同时,创建品牌、试种新品,为本村增加了集体收入。截至目前,海门纳入名录库管理的家庭农场有3209家,其中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25家。家庭农场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增长点、产业兴旺的着力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