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江苏70年:结构调整扎实推进 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来源:江苏省统计局 日期: 2021-08-25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蓬勃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苏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产业结构更趋优化、经济效益日益提升、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快速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省产业基础十分薄弱。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发展由单一注重总量增加逐步向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转变,全省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明显得到优化。
(一)三次产业协同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不断优化经济结构,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总量持续扩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不断向纵深推进。2018年,全省GDP为92595.4亿元,比1952年增加92547亿元,年均增加1402.2亿元,年均增长9.2%,年均增速比全国高1.1个百分点;人均GDP达115168元,较1952年大幅提高115037元,折算计17404美元,相当于高收入国家水平。2018年,全省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为4141.7亿元、41248.5亿元、47205.2亿元,年均同比分别增长3.6%、12.7%和9.6%。国民经济在平稳较快运行的同时,代表较低结构层次的第一产业比重不断下降,代表较高结构层次的第二产业在快速发展后占比也呈下降趋势,代表最高结构层次的第三产业比重明显提高。1952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2.7%,全省三次产业结构呈“一三二”型。1952年至1972年间,除1959年、1960年第二产业占比较高外,其他年份第一产业占比均最高。1972年—2014年间,第二产业始终占据绝对优势,其中1972年—1988年,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二一三”,1989年—2014年,变化为“二三一”。2015年,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至48.1%,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全省三次产业结构变化为“三二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三次产业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2018年,全省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4.5%、44.5%、51%。
图1 1952年以来全省三次产业结构
(二)经济增长的动力六成来自第二产业
1952年以来,全省三次产业贡献率分别为9.9%、60.7%,和29.4%,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从历史发展进程看,第一产业的贡献呈逐渐降低的过程,第二产业的贡献先逐渐增强后有所减弱,第三产业的贡献与第二产业情况正好相反,呈由弱变强态势。自2016年以来,江苏经济增长的贡献主要来自第三产业,2016年-2018年,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为59%,比第二产业高18.9个百分点。
图2 1990年以来全省三次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
(三)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全省劳动者素质大幅提高,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蓬勃兴起,全省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有了显著提高。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江苏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蓬勃兴起,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有了显著提高,由1953年人均303元增至2018年194759元,年均增10.5%。分三次产业看,1953年三次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为人均158元、1499元和3384元,2018年提高至人均52956元、202477元和243954元。
图3 1953年、2018年全省全社会劳动生产率
(四)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稳步提高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省从业人员超过九成集中在第一产业,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占比极低。1952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2.7%,一产吸纳了93.3%的就业人口。伴随着改革开放40年经济结构的大调整,全省就业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相当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就业,就业人员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分配逐步优化,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大幅降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不断提高。197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降至27.6%,就业比重降至69.7%,全省就业人员第一、二、三产业比例为69.7:19.6:10.7。随着服务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数大幅提高,虽然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仍高于第三产业,但差距有所减少。2005年,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升至31.9%,就业人数首次超过第一产业。2018年全省就业人员第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为16.1:42.8:41.1。与1952年相比,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下降了77.2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则分别上升了39个、38.2个百分点。
图4 1952年—2018年全省三次产业人员结构
二、需求结构趋于合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受收入限制全省居民消费相对较低,投资资金也非常匮乏,全省经济增长主要依靠一般消费拉动。1952年,全省最终消费率高达65%,资本形成率、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分别为17.8%和17.2%。新中国成立之后,投资明显加快,消费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全面贯彻扩大内需的方针,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在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同时,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投资与消费需求共同拉动经济增长,两者之间的关系是资本形成率先上升后回落,消费率先回落后回升,需求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化。2017年,全省最终消费率为50.1%,资本形成率为43.5%,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为6.4%。
图5 1952-2017年全省投资率和消费率情况
(一)资本形成率先上升后回落
改革开放前,受资金和物资匮乏等限制,全省投资主要用于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工业发展。1952年,全省资本形成率为17.8%。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水平的日益提高,我省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资本形成率先上升后回落,呈现出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发展态势。1978年,全省资本形成率为31.3%。2004年全省资本形成率达到顶峰,升至53.5%。2017年,全省资本形成率为43.5%,较1952年大幅提高25.7个百分点。
一是三次产业调整步伐加快。199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三次产业投资占比分别为:2.4%、48.8%和48.8%,二产投资占比与三产相当。2000年以来,全省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二产投资比例日益高于三产。尤其是到了2005年,二产投资占比升至历史最高值,达55.7%,比重首次大幅高于三产12个百分点。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结构调整的稳步推进,全省投资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第三产业占比稳步提升。2018年,全省第三产业投资占比达55.4%,三产占比较二产占比高11.3个百分点。
二是投资结构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短板领域投资快速增长,全省投资更多地投向新兴产业,产业投资向提质增效转变,投资在优化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2018年,全省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占全部制造业投资比重为13.9%,比2007年的11.8%提高提高2.1个百分点。
三是民间投资增势强劲。随着各级政府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全省民间投资总量日益增多,占比不断加大。2018年,全省民间投资完成25930.7亿元,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由2002年的48.3%升至2018年的71%,较2002年大幅提高22.7个百分点。
(二)最终消费率由回落转为回升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最终消费率一直维持在55%以上的较高水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投资需求的快速增长,出现了消费需求占GDP的份额低于投资需求的现象。十八大以后,全省积极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着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的关键性作用,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需求结构逐步合理化。2017年,全省最终消费率为50.1%,较1952年的65%回落14.9个百分点。
一是居民消费率呈下降趋势,政府消费率呈上升趋势。居民消费率由1952年的59.9%,下降到2017年的37.1%,下降了22.8个百分点。随着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政府消费率明显提高,由1952年的5.2%,提高至2017年的13%,提高了7.8个百分点。
二是城乡市场发展日益均衡,农村消费水平日益提高。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78年的276元升至2018年的29462元,是1978年的106.7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78年的140元升至2018年的16567元,是1978年的118.3倍,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水平明显加快。
三是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消费支出主要用于解决温饱。1978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高达55.1%和62.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水平大幅提高,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向全面小康大步迈进。2018年,城镇、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至26.1%和26.2%,比1978年下降了29个和36.1个百分点。消费升级态势明显。
(三)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比较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省出口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出口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2018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6640.43亿美元,是1978年的1555.1倍。全省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含流出)占GDP的比重先回落后回升,2008年以后逐步趋于稳定。2017年,全省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比为6.4%。
图6 1952-2017年全省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GDP比重
一是出口商品结构不断改善。新中国成立之初,全省出口商品以初级产品为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省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工业制成品出口所占比重逐渐提高,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上升,出口商品结构不断改善。上世纪80年代,全省在巩固发展轻纺产品出口的同时,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出口,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由1985年的63.9%提高到 1989年的79%。上世纪90年代,出口产品高附加值和多元化取得重大进展,1999年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上升到95.9%,其中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42%。进入新世纪,全省积极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战略,机电产品出口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迅速崛起。2018年,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66%和37.9%。
二是进口商品结构变化明显。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进口商品主要是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改革开放初期,全省进口商品大多以工业制成品为主,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原材料和机电设备的需求不断扩大,进口商品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工业制成品进口比重逐步下降,而初级产品比重逐步上升。1985年,工业制成品进口比重为97%,2018年降至31.9%。另一方面,机电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口快速增长,加快了全省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2018年,机电产品进口1546.9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 23.3%;高新技术产品进口1104.6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16.6%。
三、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前,城镇化发展缓慢,城乡差距很大。改革开放后,全国实行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方针,全省苏南及沿海地区得到了迅猛发展。全省城镇化开始加速,城乡之间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市场界限被打破,带动城乡差距大幅度缩小。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一系列重大区域战略稳步推进,全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苏南、苏中和苏北三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省城乡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
改革开放前,全省绝大部分人口居住在农村,城镇化进程缓慢。1949年,全省城镇人口437万人,城镇化水平仅为12.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省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省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城镇人口由1978年的800.77万人增至2018年的5604.09万人,净增4803.32万人;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3.7%提高到2018年的69.6%,年均增加1.4个百分点,全省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城乡收入快速增长
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不仅有力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发展,也有效扩展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2018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8096元,高于全国9868元。其中,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200元、20845元,分别比1957年高46966元、20761元。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城乡收入差距极大,1957年全省城乡收入比为2.8:1。改革开放前,全省城乡收入比基本维持在2:1左右。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省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9年达到峰值2.51:1,随后城乡差距逐步缩小,2018年全省城乡收入比减为2.26:1。
(三)区域发展差距由大变小
改革开放前,苏南经济发展相对较好,苏中和苏北区域经济均衡增长。1952年,苏南、苏中和苏北占全省GDP的比重分别为45.3%、26.3%和28.4%。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区域优先发展的区域经济政策,尤其把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放在突出地位,推动了全省经济快速发展,也促使区域经济增长不平衡加剧,全省三大区域的经济实力呈“南快北慢”之势,且差距持续扩大。2004年,苏南占全省GDP的比重升至史上最高值62.5%,随后区域经济扭转为“北快南慢”发展态势,苏南占比逐年下降,苏中和苏北占比稳步提升,但2018年出现苏南、苏中占比小幅回升,苏北占比回落的态势。2018年,苏南、苏中和苏北占全省GDP的比重分别为57.2%、20.1%和22.7%。2000年以来,三大区域人均GDP之比不断扩大,2005年达到峰值4.5:1.7:1,随后差距比不断缩小,2018年三大区域人均GDP之比缩小为2.3:1.6:1。
四、收入分配格局基本稳定
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居民收入平均化特征十分明显,广大劳动群众生产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释放。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分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分配政策方面由计划体制逐步转向市场体制,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与全国一样,改革开放以来江苏不断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分配秩序,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分配关系得到调整和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社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
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城镇居民主要依靠工资,农村居民基本依靠工分。改革开放后,居民收入来源发生显著变化,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下降,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上升。199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为70.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为43.4%。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占比明显提升,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净收入占比为11.3%,比1998年提高8.8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比为59.6%,比1998年下降10.6个百分点。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达49%,高于经营净收入11.1个百分点,比1998年提高5.7个百分点。
(二)收入分配结构更趋合理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全省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注重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更加强调社会公平,全省收入分配结构进一步优化。
从表2和图7可以看出,1978年以来,全省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个人所得总体上排在首位,1978年个人所得份额达46.9%,此后在波动中小幅回落,2017年降至43.6%,下降3.3个百分点;企业所得份额在波动中小幅上升,由1978年的40.3%升至2017年的43.5%,上升3.2个百分点;政府所得份额总体上不断上涨,但近年来有逐步回落态势,由1978年的12.8%升至2017年的12.9%,上升0.1个百分点。由此看出,在全省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政府、企业和个人所得有所变化,个人所得份额小幅下降,政府和企业所得份额则有所回升,但总体格局基本稳定。
图7 1978-2017年全省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情况
整体而言,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全省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大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长期困扰全省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全省经济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换经济新动能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狠抓“六稳”工作落实,着力推动“六个高质量”,全力以赴保持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