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危房解危,托起危房住户的安居梦
来源:“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 日期: 2021-08-19
每一座城市,既有拔地而起的新高楼,也有被雨打风吹、日渐衰败的老旧房。江苏镇江,一座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特别“恋旧”的城市概莫能外。怎样让百姓告别危房,把城市建筑作为一个“生命体”,通过有机更新的方式解危为安?3月中旬,镇江市出台《市区危房解危工作意见》,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对这项民生工程制定了最新版本的工作模式。
什么是城市危房?镇江市房屋安全和抗震技术指导中心主任轩元介绍,危险房屋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已严重损坏,或重要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从房屋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危险程度,结合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经安全性鉴定和评估,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D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危房。
镇江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原工矿企业和老旧街区的大量危房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给城市安全带来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镇江市在册存量危房约12万平方米。
近五年来,镇江市区累计完成危房解危21.71万平方米,消除了大批房屋安全隐患。然而,解危工作中也出现了解危方式单一、解危责任不清等问题。
特别是随着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施行,危房的产权归属到底是谁?其民事主体责任边界在哪里?这些新问题、新情况赋予了危房解危工作新的内涵。
此次出台的危房解危新规开宗明义明确了两个原则,一是“谁所有、谁解危”,二是“谁解危、谁出资”。敲实解危责任主体和解危资金筹集人,方可顺畅开展解危工作。
颇受各方关注的解危方式,综合考虑危房等级、区域位置、产权性质等条件,细化为以下五种:
一是维修加固。适用于镇江市区范围内C级或有加固价值的D级危房。
二是恢复翻建。适用于镇江市区范围内(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宜建设区域内的除外)D级危房,危房拆除后重新翻建。但必须遵守“三不原则”,即不超过现状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用地总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不改变原房屋用途,不突破原建筑占地范围和建筑高度。
三是居住权易地调换。适用于国有性质的直管公房、系统房、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时剥离且未列入改制后企业资产的D级危房。
四是产权收购。适用于棚户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内的D级危房。
五是整体拆除。适用于重大安全风险区域、重要规划控制范围、各级生态保护区等范围内的D级危房。
为鼓励解危责任主体履行解危责任,新规提出:采用维修加固、恢复翻建解危的非经营性质且自住住宅,镇江市政府可提供一定金额的解危补助,特殊困难群体可给予适当救助。与此同时,已由产权人(单位)缴纳公共维修资金的危房,解危责任主体可申请其账户资金用于该危房解危。
2021年2月23日,位于镇江市朱方路冷冻批发市场入口处的朱方路92号2、3、4幢,以及朱方路南的211号现场,多辆挖掘机轰鸣,旧楼倒下很快成为一片瓦砾场。到今年底,这两处将建起新的居民楼,绝大部分原住户重回原址上的新家。这是镇江市各相关部门调研走访、持续推进,最终确定以“落地翻建、减户加固”方式对危房实施解危。此次先行试点,在解危配套制度、操作细则、困难群众补贴方面探索出宝贵的经验,为出台《市区危房解危工作意见》趟出了一条好路子。
据了解,这两处危房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建筑为砌体结构,老化与损坏问题严重。经镇江市房屋安全和抗震技术指导中心鉴定,两处分别为C级危房和D级危房,总建筑面积4115平方米,涉及111户。
多年来两处危房住户要求解危的呼声不断。镇江市住建、财政、资规等部门与属地街道社区、国控集团一道,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报批镇江市政府后形成具体的解危意见。一方面满足群众增加卫生间、增设厨房、尽可能增加户均面积的要求,另一方面满足少部分住户迁出的愿望,将原来的老旧危房“推倒”,按照成套住房新建。为解决场地低洼积水和水、电、气供应等问题,施工方优化调整了场地±0标高,改善后期排水条件,完善配备居民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增设集中充电车棚等。
镇江市国控集团与镇江市文旅集团签订了房源购买协议。迁出的13户居民,可在金泉花园一、二期、三期的23套备选房源中自主选择。
危楼拆了,新楼在建。住惯了朱方路的居民有望开心“回迁”新家,迁走的住户同样省心省事住上新楼。朱方路92号多位住户感慨地说,多年的“心病”没了,安居不再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