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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四人获评“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

来源:泰州日报 日期: 2021-07-19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广大农民工和从事农民工工作的同志们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火热实践,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近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994人“全国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我市有四人获评此殊荣。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广大农民工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在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

据悉,泰州市获评“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的四人分别是:徐磊(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物流储运部部长)、蒋志刚(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电焊工)、丁国荣(泰州飞彩园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朱爱红(泰州市禾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

据了解,2015年7月,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决定于2015年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参加评选的农民工必须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年以上,从事非农产业或在农业企业务工的劳动者;爱党、爱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团结互助,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区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进取,刻苦学习,精通业务,取得优异的业绩,在某一行业或省区市内居于前列,发挥排头兵作用;或者品德优秀,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有较高的文明素养,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事迹和良好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