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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数字经济发展,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来源:新华日报 日期: 2022-03-31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数字经济是“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最核心的增长极,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有利于夯实共同富裕基础,推进共同富裕有必要嵌入和依托数字经济发展。南京大学研究团队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分析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提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共同富裕的对策建议。

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和困境

江苏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在2020年超过4万亿元,发展势头迅猛。一是数字产业化基础雄厚。2020年江苏数字产业化规模突破1.5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1.1万亿元。二是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2020年江苏产业数字化规模近3万亿元,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连续六年位居全国第一。三是数字化治理稳步推进。出台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20条”,制定“两反两保”行动方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四是数据资源价值不断释放。江苏成为全国首批国家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试点省份。五是数字基础设施持续升级。建成5G基站7.1万座,在用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数达35万架,建成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昆山中心。

同时,江苏数字经济发展还面临着多重困境。一是发展不协调。《中国区域数字化发展指数报告》表明,2020年江苏数字化发展指数得分0.68,位居全国第四,这与江苏数字经济规模居全国第二的地位不相匹配,主要表现为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缺失等方面。二是发展不平衡。《数字江苏建设发展报告》表明,2019年江苏全省各区域、各设区市间的数字化发展差距较大。三是发展不包容。2020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8.9%、21.0%、40.7%;《中国数字经济就业发展研究报告》表明,2020年江苏数字经济岗位招聘规模、高端岗位集聚度分别为全国第五、第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江苏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渗透不够。江苏数字经济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不包容等实际问题不利于提升共同富裕水平。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对策建议

推动产业错位布局,形成功能互补竞合。一是优化经济相对薄弱县新旧产业发展布局,加速数据要素与传统要素深度融合,优先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数字技术对现代高效农业的有效供给,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产销流程数字化等。三是探索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建立生态产品大数据库和价值转化平台,延伸乡村产业链、价值链。

把握战略叠加机遇,强化数字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包容性数字经济发展试验区,构建“发展试验区+城市协同区+辐射带动区”格局,探索消除区内“数字鸿沟”有效路径。二是借鉴广东“管运分离”智慧政府建设、浙江全域数字化驱动“整体智治”等经验,探索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政府数字治理模式。三是加强农民数字化素养与技能培养,研究借鉴ITU数字技能培训经验,制定相应“政策工具包”,提高数字经济高端岗位集聚度。

依托数据规模优势,构建要素流通体系。加快制定数据要素按市场评价和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体系,推动数据流通和红利释放。一是建立健全数据权属、定价、交易等规则与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着力推动数据要素流转与价值挖掘。二是加快探索数据要素价值实现形式,制定多主体数据利益激励相容机制,保障参与者更好共享数据红利。三是研究构建权属数字化运营体系,丰富各类权能价值实现路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打造“普遍服务”模式。通过数字化筛查、场景化引导、包容性赋能,使全体人民普遍享受精准、有效的公共服务。一是探索建立居民个人与家庭电子肖像,依托区块链技术为建立利于共同富裕税种体系等提供数据支持。二是提供基于省级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普惠化均等化产品与服务。三是以政务数据回流基层为突破口,支持个人和企业探索基于回流数据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开发运用。

破除城乡发展壁垒,推动基础设施升级。按照“同城同策”原则统筹推进城乡数字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以标准化建设驱动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化发展。一是加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探索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智控云平台,以设施数据上云逐步畅通城乡技术、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二是推动传统基础设施体系智能化升级,加快乡村交通、物流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不断放大乡村基础设施剩余价值。三是优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在有条件的农村探索开发更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商用场景,持续深化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