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来源:江苏教育报 日期: 2021-06-16
2021年5月31日,江苏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规划、投入保障、教师队伍、控辍保学、留守儿童帮扶、课程教学改革、精准资助等关键环节,旨在构建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长效机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真正办好家门口的学校。
《意见》要求,江苏各地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及时修订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科学审慎撤并农村学校,严格先建后撤制度,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要确保达到省定办学标准要求。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农村温馨美丽校园。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适当提高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使乡镇学校经费投入增幅与水平总体高于城区学校。
《意见》指出,县级教育等部门统筹教师编制安排要向小规模、寄宿制等学校倾斜,对村小、教学点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调配编制。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优先统筹配置乡村教师。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农村教师业务能力。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和公示制度。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特级教师评选向农村学校倾斜。努力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乡村工作补助标准,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
《意见》强调,要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建立控辍学生日常管理和台账档案制度,开展“一对一”精准关爱帮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积极提供个性化教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分配精准、发放时间精准。资助资源分配向农村中小学适当倾斜,确保应助尽助。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和档案制度,全面、细致了解掌握每一个留守儿童的发展状况。建设校园爱心驿站、留守儿童之家等服务场所,提供留守儿童与家人沟通交流平台,开展“爱心妈妈”“成长伙伴”等结对活动,努力守护好每一个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建好农村寄宿制学校,让每一个留守儿童和寄宿学生能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父母般的关爱,促进其健康成长。
《意见》还要求,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长效机制。通过组建城乡教育集团、名校托管、教师交流轮岗等方式,建设农村中小学校发展共同体,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机制,促进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的提升。建立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利用骨干教师交流、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等途径,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让农村中小学生享有一样的优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