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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日期: 2021-08-1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立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五年来,江苏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 

一、资源节约利用效果良好 

扎实推进循环发展各项举措,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各类资源消耗明显降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显著强化,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水资源利用方面。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国家考核工作,在管理制度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同时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在实施《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基础上,完善节水技术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和载体建设。2016年全省水资源总量741.8亿立方米,比2012年增长98.7%;用水总量453.2亿立方米,下降17.9%;其中工业用水量124.3亿立方米,下降35.6%;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60.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1.2立方米,用水总量和强度均降幅明显。[1]

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多规合一”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布局优化使全省土地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更加有效。同时,加强空间开发利用管制,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形成集约发展的空间硬约束,耕地和建设用地面积总量五年间变化不大。 

固废综合利用方面。全面实施固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大力推进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全省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提高到62.3万吨/年。2016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648.5万吨,较2012年增长13.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0661.7万吨,增长14.1%,综合利用量增速略高于产生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1.2%,较2012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环境污染治理成果显现 

江苏以生态优先、环保先行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以治污工程为抓手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环保基础设施、环保能力和装备建设的投入力度持续增强。 

主要污染物减排效果明显。以治理工业污染、严控城乡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机动车船污染为工作重点,进行燃煤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强厂矿企业物料堆场的粉尘治理,持续开展省级标准化示范文明工地建设,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同时对新购和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全面执行国五标准。五年来,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逐年走低,2016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4.7万吨,氨氮排放量10.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7.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93.0万吨。[2]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高速增长。当前,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重点在城市和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投资、环保验收项目环保投资三方面,尤其在燃气、集中供热、排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和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全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1009.2亿元,比2012年的763.7亿元增长32.1%,其中,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当年完成投资453.2亿元,工业污染源治理当年完成投资74.8亿元,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当年完成环保投资481.2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19.2%、33.8%和46.9%。 

工业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继续提高。统筹推进污水集中处理,淘汰效率低下的老旧处理设施,造纸、印染、石油化工、制革、食品制造等重点行业废水治理设施日臻完善,处理能力明显提升,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得以兴建和有效运行,废气治理的源头环节得到有效把控。2016年末,全省拥有工业废水治理设施6479套,较2012年减少1016套,但处理能力达到2053.9万吨/日,增长5.2%;工业废气治理设施25652套,比2012年增加8011套,处理能力达到202910.9万立方米/时,增长204.5%。 

三、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清水蓝天”工程,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空气质量情况。实施15大类4288项重点治气工程,突出加强石化、化工、电子等重点行业的有机废气治理,在全省化工园区普及推广化工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在印刷包装、汽车船舶制造等七大行业全面推行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生产材料替代,大幅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2016年全省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51微克/立方米、86微克/立方米、21微克/立方米和37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分别下降30.1%、25.2%、40%和9.8%,其中二氧化硫较2012年的34微克/立方米明显下降,二氧化氮浓度持平;一氧化碳按年评价规定计算,浓度为1.7毫克/立方米,较2012年下降19.0%。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日评价,2016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0.2%,较2013年上升9.9个百分点。[3] 

水环境质量情况。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参照国家“水十条”考核规定,制定省级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国控断面全面建立“断面长”制,由市县党政领导担任“断面长”,并通过主流媒体公开名单。2016年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的断面比例为68.3%,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9.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9%,与2012年相比,Ⅲ类水体比例明显提升,劣Ⅴ类水体比例明显下降。(2012年8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43.4%,Ⅳ—Ⅴ类水质断面占54.2%,劣Ⅴ类水质断面占2.4%。) 

近岸海域情况。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组织排查入海排污口设置情况,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针对劣Ⅴ类入海河流,逐条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将Ⅴ类入海河流纳入强化监管清单。2016年,全省近岸海域31个国省控海水水质测点中,符合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的比例为61.3%,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分别为22.6%、12.9%、3.2%,优于二类标准比例与2012年基本持平。(2012年全省近岸海域24个海水水质测点中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一类、二类的海水测点比例分别为20.8%、41.7%。) 

四、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不减 

始终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五年来,江苏省自然保护区数量保持稳定,林木覆盖率逐步提高,自然湿地保护面积增加,矿山恢复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从自然保护区建设看。自2012年,江苏严格限制涉及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同时统筹考虑自然保护区涉及的土地、海域使用管理,依法确定保护区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2016年末,全省自然保护区3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56.64万公顷,占辖区面积的5.5%,与2012年持平。 

从林木湿地保护看。出台《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和《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实施保护与培育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湿地和河湖生态系统等主要建设任务,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和提升生态功能,逐步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功能退化不利趋势。2016年全省林木覆盖率22.8%,较2012年提高1.2个百分点;自然湿地保护率46.2%,较2012年提高16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由2010年的8461.4万立方米提升到2015年的9609.6万立方米。[4] 

从矿山恢复治理看。五年来,江苏积极实施矿山复绿工程,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围绕生态省建设目标,以“三区两线”(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居住区的周边,重要交通沿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为重点,科学制定全省的矿山复绿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集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2—2016年,全省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分别为805.3公顷、530.7公顷、1200.5公顷、966.7公顷、359.8公顷,累计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863公顷。 

五、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形成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江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转型升级工程,积极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同时聚焦改善民生,营造绿色低碳的人居环境。 

经济发展质效同增。五年来,江苏经济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创新型省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创新水平和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坚持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的导向,深入实施转型升级工程,推进产业高端化、高技术化和服务化发展,加快健全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成为主干部分。2016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0.5%,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标志性转变;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比例2.66%,提高0.3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例41.5%,提高4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逐步向中高端迈进。 

城乡基础设施短板补齐。以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为出发点,着力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便捷群众生活,着力将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持续加大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广度,实现水电路气等各类设施城乡联网,普惠共享。五年间,城市用水普及率由99.7%提升到99.9%,城市污水处理率由90.7%提升到94.6%,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由74.2%提升到81.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95.9%提升到99.9%,2016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7.2%,较2012年提高6.3个百分点。

    引导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关注群众关心的居住、出行等热点问题,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惠民,着力推进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绿色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美丽宜居新江苏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相辅相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五年来,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42.2%提升到42.9%,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3.6平方米提升到14.8平方米。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由2012年的3600余辆增加至2016年的逾五万辆,城市公交客运量由60.8亿人次提升至68.5亿人次。低碳、高效、绿色、便捷的生活方式正在逐步形成。 

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五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就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下阶段,江苏仍将坚持“率先建成生态省,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的目标不动摇,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 

注: 

[1]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以现价计算。 

[2]2016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4.7万吨,氨氮排放量10.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7.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93.0万吨,因环保部门统计口径、核定方式有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年际变化变大。 

[3]2012年10月,全省72个国控空气自动站全部形成空气质量新标准规定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等6项污染物监测能力并开展试运行。2012年当年属新旧标准替换年份。 

[4]活立木蓄积量数据是由全国组织,每五年调查一次,因此只有逢五逢十年份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