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研究,构建“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
来源:新华日报 日期: 2022-08-12
随着“都市时代”的到来,城市取代国家成为资本全球布展的微观单元,世界体系也实现了从民族国家的全球控制体系向城市的全球控制体系转换。新全球化时代,亟需打破旧的、非均衡的全球城市体系,构建“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呼唤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研究。
都市时代,全球化带动城市化迅速发展
自地理大发现以来的几百年间,西方用大炮、商品和资本建立全球版图,使“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殖民地纷纷独立为界,全球区域的微观基础发生了转换,即城市日益取代国家成为全球区域的微观单元。相应地,西方资本逻辑主导的旧全球化体系经历了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以民族国家为区域微观基础的全球统治体系;后一阶段是以城市分类体系为支撑的全球统治体系。
因全球区域微观单元转变而产生的全球统治体系的转换,是空间资本化的必然结果。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资本解决危机的主观需要和交通信息技术的客观发展,共同促使跨国公司在控制核心技术的前提下,将低端产业尤其是制造业从本国转移到新独立的后发国家。使得那些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有一定产业积淀、背靠巨大市场的空间成为承接全球产业转移的首选之地并迅速发展起来;同时,空间消费品尤其是房地产价格飙升,推动了全球城市化运动。一时间,重建城市、新建城市、发展城市、改造城市成为世界性浪潮,全球随之进入列斐伏尔所指认的“都市时代”。
首先随着“都市时代”的到来,人类经济和社会活动空间分布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从以乡村为主的时代进入以城市为主的时代。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城市人口的绝对规模也稳定增长。再次,无论是全球的发达区域还是欠发达区域,都有属于自己的大都市区,大都市区扮演着连接全球和区域之间信息、金融、贸易、文化等元素的重要角色。最后,新的产业革命在发达国家的率先启动,带动各国城市发展格局发生深刻、丰富而不对称的变化。
以唯物史观探讨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理论
梳理全球化和区域化关联思想,可为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研究提供方法和知识基础。在资本刚刚开启全球化历史的时代,康德和黑格尔就试图通过哲学思辨把握资本主义民族国家在全球现实化,即“普遍历史”“世界历史”的趋势和规律。19世纪中期,马克思继承康德和黑格尔的“世界历史”思想,把世界历史进程视为产业、市场超越“民族和国家”界限向全球布局,为世界历史思想奠定了唯物史观基础。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宁通过对“垄断企业”突破民族国家界限向全球布局这一世界历史进程进行唯物史观分析,建构了帝国主义体系论。殖民地独立后,拉美学者普雷维什、弗兰克、阿明、多斯桑托斯等,通过全球性的经济组织“跨国公司”向全球布展来揭示全球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依附”关系;全球化理论家沃勒斯坦通过全球产业分工时代转换揭示不同历史时期全球国家体系呈现出的“中心—半边缘—边缘”结构。20世纪70年代前后,都市马克思主义学者列斐伏尔开始关注全球化和都市化的关联,把全球化视为都市的全球体系。
反思哲学史可以发现,康德、黑格尔借助哲学思辨开启了全球与民族国家关联的探讨;马克思为这种讨论奠定了唯物史观基础;列宁、拉美学者以及沃勒斯坦将全球化结构化、体系化,揭示了这种体系的非均衡性。但是,以上全球化理论家都将民族国家而非城市视为全球区域的微观单元。直到“都市时代”到来,列斐伏尔才站在时代高度,将全球区域微观基础定位为城市;但是列斐伏尔在分析全球化和都市化关联时又抛弃了唯物史观,转而诉诸抽象的“空间辩证法”。
据此,我们应站在时代高度,将民族和国家的世界结构回溯到一个更为基础的支点即“城市”上,以唯物史观为原则、方法,在前人对全球化和区域化关联所做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这一问题的理论探讨。
全球资本将城市定位为布局的区域基本单元
对全球化和城市化的内在关联进行历史唯物主义阐释,需要在全球产业空间分工基础上,深入揭示全球资本何以将其布局的区域基本单元定位为城市的内在逻辑。
众所周知,与全球产业升级密切关联的空间分工经历了四个阶段的次第转换。第一阶段,发达主体发展工业,传统主体发展农业;第二阶段,当后发主体也试图发展工业时,发达主体依靠资本和技术控制,从事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而发展主体从事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阶段,当后发主体的产业走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之后,发达主体又依靠自己的研发优势,搞科技研发;第四阶段,当后发主体也开始技术研发时,发达主体又控制核心技术和总体技术研发,迫使后发主体只能从事边缘技术和片段技术研发。
全球资本产业分工与空间分工结合形成“城市”内在。高端研发、服务产业和全球金融产业的大量聚集,形成处于全球最顶端的国际城市,即“世界城市”,如纽约、伦敦、东京;全球贸易、销售产业和服务全球区域的金融产业的聚集,形成了处于全球中端的国际城市,即全球区域性国际城市,如巴黎、新加坡、香港、上海等;承接全球贸易,实现中低端研发,并为区域国家提供金融服务的产业的大量聚集,形成了处于全球低端的国际城市,即国家中心城市;全球制造业的大量聚集,形成了处于国家中心城市之下的众多“节点城市”,如苏州、班加罗尔;全球商品的现实消费以及作为制造业廉价劳动力蓄水池的大量人口的聚集,形成了处于众多“节点城市”之下的诸多“低线城市”。据此,全球产业分工和空间分工结合,便形成了以城市分类体系为支撑的全球城市体系。
但是,全球资本要素嵌入新的空间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这必然招致嵌入空间原有生产方式的抵制。旧全球化时代前期,资本能够实现全球布展主要得益于其超经济功能推动;国家适应了这一要求,因此资本全球化才体现为以国家为全球区域基本单元的全球体系。旧全球化时代后期,资本全球布局主要通过其经济功能实现,超经济功能退后,所以城市取代国家成为全球区域的微观单元。但是,“国家”始终没有退场,这些资本的超经济手段,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嵌入全球城市体系内部。这样,整个资本全球化生产和交换、分配和消费、经济和政治、人口和文化、军事和殖民的布局体系,日益显现为一个紧密相连的、庞大的世界城市体系。
全球资本和城市资本二者呈现出相关律:一方面,全球资本是城市资本的宏观表现:全球资本决定单个城市资本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的诸多片层,塑造了单个城市资本的主导功能和独特的空间结构,最终决定了单个城市资本的历史命运;另一方面,城市资本是全球资本的微观基础:单个城市为全球资本提供一个可供嵌入和再次规制的空间,为全球资本新旧体系转换创造了可能。
确立正义原则,实现全球城市体系均衡化
全球资本通过单个城市资本在全球谋利,使全球呈现为“城市对城市是狼”的“丛林城市”状态,造成的后果绝不仅是发达城市和落后城市之间由于产业、人口、居住、迁移、生态等城市片层的非均衡性而给两极城市主体带来的双向危害,更是全球单个城市资本在资本增殖规律支配下过度、无序竞争导致的全球性危机。这种全球性危机从生存论意义上威胁着人类整体生存和发展,需要全球单个城市共同面对、携手解决。
新全球化时代,以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为轴心的全球生产方式的变革为新的全球城市体系出场提供世界历史基础。一方面,数字、信息的多元城市主体共同生产性为多元城市主体共同治理提供了可能性前提;另一方面,数字、信息时代,资本以产业优化升级、生态经济、网络空间开拓等形式展开的主体性退缩式的新一轮创新,为“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出场提供了现实可能。
新全球化时代,要实现全球城市体系的均衡化,建构“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关键在于确立全球城市关联治理的正义原则,这一正义原则要通过“平等”“发展”“合作”“共赢”的分原则来达到。“平等”原则,即全球所有城市,不分经济、政治、民族、种族、宗教、语言都具有相同的“城市人格和权利”,受到同等对待,反对城市特权。“发展”原则,即后发城市通过先发城市资源配置实现自我觉醒,缩小与发达城市的差距,目的在于扭转全球城市体系不可持续的现实。“合作”原则,即全球多元异质城市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协调行动,目的在于反对全球城市对抗。“共赢”原则,即全球多元异质城市之间公平共享合作带来的增值成果,目的在于扭转全球城市之间的单一获利体系。
全球城市关联治理的正义原则要求,要建构“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在策略路径上应当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谁购买谁享有的市场原则,应当实施保障每个城市都享有自治权利、取消个别城市特权的平等策略;既反对城市暴力,也反对强者必霸,集中精力在发达城市与落后城市之间做好资源配置权的转移和承接的发展策略;建立合作平台,切实展开关联性、互补性、协调性、联动性行动的合作策略;建立确保每个城市交往共同体成员都差异地各得其所的共赢策略。
全球化与城市化关联研究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是打破全球化理论和城市化理论之间的彼此孤立。长期以来,全球化与城市化是作为被学界思考的两个独立的空间域而存在的;而全球化和城市化互构、互塑研究,既为城市化寻找到了一个科学的宏观前提,又为全球化找寻到了现实的空间单元。二是为全球城市关联治理提供理论依据。当前城市治理视域主要集中在单个城市,造成的后果便是城市治理失灵;而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理论认为,城市问题是由资本全球布展产生的,它存在于资本全球城市体系中,要根本解决城市问题,必然需要全球城市关联治理。三是丰富“人类命运共同体”内涵。中国在互联互通、共建共赢理念指导下开展的“一带一路”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践探索,需要奠定在现实的、坚实的全球区域空间基础之上,在全球都市化时代,主导性的、现实的、坚实的全球区域微观基础就是城市;而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研究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因此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在城市领域的具体化。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本全球化城市体系支配下的城市问题批判与双重治理的哲学研究”〈项目编号:19BZX020〉和苏州大学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