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情系脱贫攻坚 决胜全面小康
来源:扬中日报 日期: 2021-11-01
2019年底,全市建档立卡户1717户3236人,按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的脱贫标准,全部达标脱贫,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全部履行了“五签字五确认手续”。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明确脱贫攻坚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构建市为主体、镇村落实、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市镇村三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层层分工负责,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作用,确保各类责任主体职责履行到位,各项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确保不错不漏
通过阳光扶贫监管平台的大数据资源,准确掌握低收入户人口、收入与财产变动等情况,实时更新阳光监管平台数据信息。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整合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部门的信息,对低收入农户的车辆、住房、社保、公积金等信息进行核查比对。通过系统推送民政、教育、医保等部门单位的资金信息,对建档立卡户的收入情况进行实时、精准统计。
同时细化扶贫资金归集、支付、发放、使用程序,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滴灌”到扶贫对象。通过阳光扶贫监管平台实时监督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帮扶走访,实现结对帮扶工作的动态监管。
落实保障政策,解决贫困群众后顾之忧
落实医疗保障。为贫困人口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四重保障模式。将8类人群列入医疗救助基本对象,实行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推行“降低起付标准、提高补偿比例”惠民政策,保证特困群体能及时享受到医疗待遇。
落实教育保障。扶贫与扶智相结合,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确保无贫困学生失学辍学。
落实住房保障。加大危房改造力度,精准排查核实危房改造对象,确认危房存量台账,实施台账式销号管理,我市已全面完成对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改造。
落实低保扶持政策。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线标准,在每人每月790元的救助标准基础上,以每年5%的标准递增,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
筑牢防返贫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返贫机制。针对易致贫户、易返贫户,出台《关于加强帮扶防止返贫的实施办法》;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出台《扬中市关于巩固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水平的意见》;编写《扬中市精准扶贫政策指南》,对全市建档立卡户精准施策。
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筛选建档立卡户当中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扶贫培训,充分挖掘就业岗位,设置保洁、保绿等各类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按最低缴费档次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大力实施光伏扶贫项目。联合爱心企业、慈善组织,为符合安装条件的贫困户免费安装光伏发电设备。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全胜,高质量建成全面小康,奋力开启乡村振兴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