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 江苏全省城镇年均新增就业145万人居全国第一
来源:新华日报 日期: 2021-11-17
“自从做了巡查管护员后,每月可以领到3000多元工资,单位还给交五险,生活终于安稳下来了。”家住南通市崇川区的57岁长江退捕渔民杨正风说。长江禁捕后杨正风没了稳定收入,今年8月,崇川区推出内河巡查管护员公益性岗位,他第一时间报名并顺利入职。
作为省政府的民生实事之一,江苏今年年初提出新开发7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记者11月1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截至9月底,全省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1784个,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7946人,提前一季度完成年度民生实事任务。
与此同时,江苏还对高校毕业生、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脱贫人口、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推出针对性帮扶政策,促进稳定就业。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创新高的现状,江苏搭建起集岗位速递、就业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政策、创新展示、求职登记为一体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
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宏伟介绍,“十三五”期间,江苏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省城镇年均新增就业145万人,位居全国第一;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分别保持在4%、4.5%以内,不仅较好解决了本地居民就业,而且吸纳了大量外来人口就业。
就业结构持续优化。江苏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就业合理流动;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创造更多优质岗位;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扶持消费性服务业,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结构同步优化。去年末,全省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比例为13.8:39.7:46.5,城乡就业人口比为71.1:28.9,与2015年末相比,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例提高7.9个百分点,城镇就业人口比例提高6.5个百分点。
为让劳动者好就业就好业,江苏规范落实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管理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改善劳动者就业环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去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4万元、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比2015年末分别增长46.9%、14.1%;去年末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
创业具有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江苏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不见面审批(服务)”,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释放创新创业潜能。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构筑“双创”新引擎,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去年末全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1189万户,与2015年末相比增长108.8%。畅通创业富民通道,“十三五”期间共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149.64万人,带动就业599.76万人。
张宏伟介绍,“十四五”期间,江苏将继续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在解决“劳有所岗”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劳有优岗”,基本形成劳动者公平就业、稳定就业、创业就业、素质就业和体面劳动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