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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江苏70年:能源结构显著优化 节能降耗成效巨大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日期: 2021-08-23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江苏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能源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加。二十世纪90年代,江苏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为摆脱长期困扰社会经济发展的能源“瓶颈”制约,江苏着力加强能源市场调度,使能源供需紧张形势基本缓解。进入二十一世纪,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节约优先确立为江苏科学发展的重要方针,把节能降耗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列为每年必须保证完成的约束性指标,陆续出台一系列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各领域不断加大能源节约力度,尤其是针对高污染高耗能工业企业,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不断淘汰化解落后产能,主要工业产品单位综合能耗下降,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近十年,在“能源革命”战略思想的指导下,江苏积极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把握新时代对能源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强化各项节能降耗政策落实,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江苏能源消费低碳化进程加快,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能源发展动能正由传统能源增长向新能源增长转变,能源消费增量得到合理控制,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一、能源消费稳步增长,总量控制初见成效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江苏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能源消费需求迅速增加。2018年,江苏能源消费总量超过3亿吨标准煤,比1987年增长5.4倍,年均增长6.2%。2000-2008年,是江苏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增长速度明显加快阶段,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达到12.3%。其中,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超过20%,增长幅度为历史之最。江苏经济的发展需消耗大量的化石能源,化石能源的燃烧造成大气污染,二氧化碳等在大气中的含量不断上升,导致温室效应逐渐增强。面对资源和环境约束的进一步加剧,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江苏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能源消费革命,不断变革能源利用方式,通过设置能源消费天花板,逐步实现了对新增能源消费量的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速由高速增长逐步进入低速增长轨道。2014年以后,江苏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一直保持在3%以内,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初见成效。

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低碳消费占比提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江苏产业基本特征为工业结构倚重偏轻,高耗能行业占工业主导地位。能源消费形成了以煤为主、多能互补的能源消费体系。改革开放后的四十年,江苏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逐步发生变化,低碳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不断提高。2018年,江苏煤品燃料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约60%,所占比重比1987年下降20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10%左右,所占比重比1987年提高约10个百分点。特别是在发电供热领域天然气对煤的替代作用越来越显著。2004年,江苏开始有天然气用于发电供热,其投入量占发电供热能源投入量的比重仅为0.1%。2018年,天然气投入量占发电供热能源投入量的比重比2004年提高约10个百分点。

江苏终端能源消费向电气化、低碳化方向转型更加突出,电力已取代煤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主导地位。2018年,江苏煤终端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比1987年的50.8%下降约46个百分点;天然气终端消费量所占比重比1987年的0.1%提高约5个百分点;电力终端消费量所占比重比1987年的26.5%提高约25个百分点。江苏低碳消费占比的不断提高,使江苏能源消费结构更加优化。

三、生活用能水平提高,用能结构逐渐优化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随着江苏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居民对家用电器、计算机、汽车等耐用消费品的需求迅速增加,人均生活用能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用能更加优质化。2018年,江苏生活用能量为0.3亿吨标准煤,比1987年增长5.3倍,年均增长6.1%。2008-2018年是江苏生活用能增长速度较快阶段,特别是汽车在这个阶段开始走进千家万户,居民生活用能量快速增加,生活用能量年均增长9.3%,增速比1988-2008年年均增速提高4.4个百分点。2018年,江苏生活用电和天然气合计占生活用能量的比重达到76.4%,比重比1987年提高65.9个百分点。

2018年,江苏人均生活用能量394.9千克标准煤,比1987年增长4倍。其中人均生活用电量944千瓦时,人均生活用天然气33.1立方米,与1987年相比,分别增长44.6倍和297.6倍。1988-2018年,人均生活用能量年均增长5.3%、人均生活用电年均增长13.1%、人均生活用天然气年均增长20.2%。人均生活用能量的提高与生活用能结构的优质化,充分反映了江苏城乡居民生活富裕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效。

四、强化节能政策导向,节能工作引向深入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江苏不断完善节能降耗政策与措施,用政策和制度为节能降耗护航,使江苏在经济转型升级进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国家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首要位置”的能源发展方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叶,又相应提出以效益为核心的能源开发利用战略和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战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又进一步将各项方针具体化,进一步强调了能源发展的总方针。2006年,国家下发《“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确定江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减少20%的目标,首次将节能目标明确化、具体化,并作为对各级政府节能执行情况的考核指标。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关于节能降耗的工作部署,相继出台一系列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政策措施,强化产业节能政策导向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健全价格杠杆调节机制,以制度保障推进全社会各领域节能降耗。一是陆续制定出台了《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等,明确把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全社会节能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省级财政设立节能专项资金,通过大量节能技改资金的投入,使企业生产系统更具有节能效率,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十一五”初期,根据《江苏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资金用于支持节能降耗。自2008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支持节能和工业循环经济示范、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以及合同能源管理、能耗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三是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明确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耗增量的前置举措,对高耗能行业制订强制性的能耗限额标准,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四是建立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任务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2008-2018年,江苏已建立74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区,实现苏南、苏中、苏北所有设区市的全覆盖并向县级市拓展,全省累计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面积达2.88亿㎡,节能建筑总规模达19.5亿㎡,占全省城镇民用建筑的59.4%,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规模和发展水平全国领先。五是在交通领域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扶持鼓励新能源汽车的使用。2018年,江苏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万辆标准车,新增节能环保车2801辆。六是政府积极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评价考核,进一步促进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与节能减排水平的提高。

五、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产品单耗水平提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江苏坚持改革创新,压缩落后产能,节能管理工作逐步深化,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用能设备政策见成效。“十一五”期间,江苏对纺织、煤炭、冶金和石化等行业实施了总量调控,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新建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必须达到同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且产品能耗指标不得超过省制定的产品能耗定额指标。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后,省委、省政府针对太湖流域结构性污染比较突出的问题,以此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加快了造纸、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结构调整步伐,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五小”企业逐渐被淘汰出局,全省关闭小化工企业5034家。“十二五”期间,江苏持续加大节能管理工作力度,通过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健全节能标准和计量体系、完善节能评估制度等措施提高能源效率,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给江苏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进入“十三五”期间,江苏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以率先基本现代化为己任,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减。2018年,全省压减水泥产能210万吨,压减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钢铁产能80万吨的目标任务,关停化工企业1264家,升级改造1161家。2005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替代发电”计划,用低耗高效的大型发电机组替代能耗较高的小机组发电。2006年9月,“替代发电”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大大降低了江苏的发电煤耗。2007年江苏电网推出更加积极的“替代发电”举措:江苏10~20万千瓦机组拿出50%的发电计划让大机组替代,采用年度和月度替代发电相结合, 形成多层次的优化替代,全年累计成交替代电量220亿千瓦时,节约标煤110万吨。2018年,全省完成大机组替代发电201亿千瓦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用能设备,实施“替代发电”计划,绝不仅仅是减少了企业的生产能力,它对江苏的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压缩落后产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等,都会产生出一连串的“多赢效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使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明显下降。2018年统计的重点耗能企业27项主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中,60%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平均指标比2012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吨钢综合能耗下降13.3%,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下降21.3%,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下降6.6%,炼焦工序单位能耗下降9.8%,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3.8%。

六、树立循环发展理念,资源利用效率提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江苏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以节约能源为中心的技术改造,通过《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实施,树立循环发展理念,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发展模式和资源利用方式,鼓励和支持循环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资源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特别是钢铁、化工、水泥等高耗能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多渠道、全方位探索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新途径,运用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能降耗、工业窑(炉)余热余压综合利用、电机节电、能量系统优化等技术,组织实施节能降耗工程,充分利用余热、余压等进行发电或再利用,有机地把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结合起来。2018年,工业企业能源回收利用量为0.2亿吨标准煤,比2007年增长2.3倍,年均增长11.3%。其中,回收利用高炉与转炉煤气1345亿立方米,年均增长17.8%。从2008年开始,工业企业加大余热余压的回收再利用,到2018年,企业回收利用余热余压1.3亿吉焦,2009-2018年,余热余压回收利用量年均增长28.7%。 2018年,江苏能源回收利用率为6.7%,比2007年提高3.4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回收能利用量逐年增加,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不仅有效节约了传统能源,同时为江苏的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

七、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苏节能工作力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江苏单位GDP能耗整体呈现下降态势,节能降耗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时期,江苏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20.5%;“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22.9%。“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时期,江苏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江苏的节能目标任务。进入“十三五”时期,江苏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强化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关键举措,进一步深化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十三五”前三年,江苏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均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累计完成“十三五”目标进度的90.6%,超过国家60%的目标进度要求。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有效降低了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进一步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着江苏经济的不断发展,节能降耗工作仍面临巨大压力,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直面挑战,把握机遇,切实把节能降耗作为事关江苏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来抓。“十三五”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汲取改革开放40年来的宝贵经验,继往开来,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要求,坚持把绿色低碳作为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主攻方向,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能源逐步成为增量能源的供应主体,确保江苏“十三五”规划节能降耗目标的顺利完成,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