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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稳定增长 农村改革充满活力

来源:江苏省统计局 日期: 2021-08-31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和发展活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全省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农业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农村面貌改善,为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农村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农业现代化工程的稳步推进,江苏农村经济总量继续扩张,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6年,江苏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7235.1亿元,比2012年的5808.8亿元增加1426.3亿元;2016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4323.5亿元,比2012年增加905.2亿元,年均可比增幅2.8%,全省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农村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图1 2012-2016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亿元)

 图2 2012-2016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亿元) 

从增加值构成看,2016年农业增加值为2569.4亿元、林业增加值为72.7亿元、牧业增加值为543.6亿元、渔业增加值为891.5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为246.3亿元,分项增加值分别比2012年累计可比增长13.2%、23.2%、-5.8%、11.3%和42.9%;可比年均增长分别为3.1%、5.4%、-1.5%、2.7%和9.3%。十八大以来我省农业、林业、渔业生产一直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农林牧渔服务业呈现较快发展势头,由于禽流感及环境治理等问题影响,畜牧业总量从2013年开始有所下降,但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水平继续提升。

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新战略,全国继续实施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支持保护补贴,对产粮大县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广大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长期以来江苏大力发展优质粮食产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作为经济发达省份,江苏坚持发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质装备水平,率先完善各项扶持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在粮食增产路径上,稳定面积,主攻单产,优先确保水稻、小麦生产稳定,十八大以来我省农业生产持续丰收,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粮食生产持续运行在历史高位 

从2004年开始江苏粮食持续丰收,连续9年增产,到2012年,全省粮食总产达3372.48万吨。在起点较高的情况下,从2013年到2015年,我省粮食总产量又连续三年获得增产,创造了粮食“十二连增”的历史奇迹,粮食亩产连续十一年保持在400公斤以上。2015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3561.34万吨,比2012年增长5.6%,2013-2015年,全省粮食年均增长1.8%。2016年,国家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省主动调整种植结构,粮食总产量为3466.01万吨,比上年虽有所下降,但仍是历史上的高产年份。其中,稻谷产量为1931.39万吨,比2012年增加31.32万吨,增长1.6%;小麦产量为1119.55万吨,比2012年增加70.79万吨,增长6.3%。

 图 3 2012— 2016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万吨)

(二)播种面积保持稳中有增

 “十二五”以来,我省粮食种植面积一直保持稳中略增的态势。2016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8149.1万亩,比2012年的8004.9万亩增加144.2万亩,增长1.8%。其中,小麦面积3284.8万亩,比2012年增加86.0万亩,增长2.7%;水稻播种面积3442.2万亩,比2012年增加40.9万亩,增长1.2%;玉米播种面积666.3万亩,比2012年增加37.9万亩,增长6.0%。 

(三)农民种粮积极性得到切实保护 

为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我省从2004年开始实施粮食直补政策,一直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2012年,我省共发放粮食直补6.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54.4亿元,合计60.5亿元。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特别是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实行和良种补贴的发放,切实保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根据财政部、农业部统一部署,2013-2015年,省财政每年下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合计都超过60亿元。从2016年起全国范围内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我省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按要求全部发放到位,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全省实际发放补贴资金57.9亿元,补贴面积5069.1万亩,约1102万户农户受益。 

(四)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转变发展方式,突出提档升级,围绕全程全面服务现代农业”总体思路,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为着力点,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省农机化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2016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4906万千瓦,比2012年的4215万千瓦增长16.4%。粮食生产机械呈现“高、大、上”发展态势,每年新增的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都向大功率、大喂入量发展。近年来粮食生产薄弱环节装备快速发展,2016年新增喷杆式植保机2199台,保有量近4000台,比上年增长120%;新增谷物烘干机6445台,保有量超过1.7万台,比上年增长57%。为高效农业发展提供了装备支撑。 

2016年,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2%,比2012年的76%又提高6个百分点。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水稻机插秧总面积2486万亩,比2012年增加418亩,增长20.2%;机插率超过75%,比2012年的61%提高14个百分点;玉米生产机械化实现稳定发展,纯作玉米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0%和81%,比2012年的65%和58%分别提升25和23个百分点。2016年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超过4080万亩,比2012年提高70%,2016年的还田率已经达到52%。 

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到2016年,全省共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1.12万个,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超过2亿亩次,为粮食丰产、农民增收、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保障。 

(五)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省以农业现代化工程为引领,加快推进土地集中型和统一服务型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6年全省新认定家庭农场5500家,认定总数超过3.4万家;新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15家,省级家庭农场总数达到830家。二是加快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2016年,全省农机合作社已超过6900家、植保服务组织5200多家。三是推动服务资源集约高效,加强土地集中整理,建设区域综合服务中心,全省112个省级农业产业园区累计吸纳了5000多个家庭农场主体,辐射带动农户88万户以上。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238家,比2012年增加1261家,增长25.3%;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交易)7599.39亿元,比2012年增加2644.2亿元,增长53.4%。多措并举使我省农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2016年每亩耕地创造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0523.8元,比2012年增加2092.8元,累计增长24.8%,年均增长5.7%。 

 

图4 2012-2016年每亩耕地创造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元) 

三、牧业和渔业生产健康发展 

畜牧业的发展对于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江苏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畜牧业呈现出健康发展势头,畜牧业生产方式发生积极转变,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区域化步伐加快。近来年,江苏坚持走“规模经营、健康养殖、加工增值、生态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道路,率先在全国开展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畜禽新品种培育数量、禽蛋总产量、畜禽规模养殖水平等居全国前列。随着全省畜牧业养殖结构继续优化,生猪生产量减效增。

(一)畜牧业落后产能逐年缩减 

受近年来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养殖结构调整以及禽流感的影响,全省牧业产量呈现小幅下滑态势。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的要求,近年来生产效率低、养殖环境差、技术含量不高的农村低端家庭养殖户已无法适应产业发展需要,落后产能逐步清退或自行淘汰,十八大以来全省畜牧业总量呈逐年缩减态势。 

2016年全省猪牛羊禽肉总产量 355.6万吨,比2012年下降10.3%,年均下降2.5%。其中猪肉和禽肉分别比2012年下降5.5%和19.1%,年均下降1.3%和4.5%。禽蛋产量201.2万吨,比2012年下降3.7%,年均下降0.9%。牛奶产量59.0万吨,比2012年增2.0%。2016年全省累计出栏肉猪2847.3万头,比2012年下降6.4%,年均降1.6%;家禽存累计出栏71462.1万只,比2012年下降19.3%,年均下降4.5%;羊累计出栏739.27万只,比2012年增长7.5%,年均增长1.8%。 

(二)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通过近几年来的养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2016 年,生猪养殖业迎来高盈利时代,生猪产业结构继续优化,小规模散养户不断退出,大中型场户和企业产能保持总体稳定。根据全省监测的369个抽中生猪散户小区,生猪散养户数量同比减少18.5%,饲养量减少12.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78号)文件精神,2016年底前,苏南地区环太湖区域大部分养殖场户都必须关停或者搬迁。继张家港市、昆山市等工业经济发达地区的散养户基本退出后,太湖流域的其他地区也逐步加大了禁养区和限养区散户清理整治力度,取得较好效果。到2016年底,全省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2249家,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持续得到提升。 

(三)畜禽产品质量进一步得到保证 

近年来,江苏畜牧行政部门坚持以部、省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大政策扶持,建成了一批养殖规模大、生产水平高、设施先进的大型标准化规模场,“公司+家庭农场”新型合作经营蓬勃发展。推广肉鸡全封闭自动化层叠式笼养和生猪粪污异位发酵床处理养殖模式。根据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因地制宜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发展沼气发酵、发酵床生态养殖和生物有机肥生产等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方式,鼓励县乡政府、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2016年,省级畜禽产品药物残留与违禁物、生鲜乳违禁物例行抽检合格率分别达99.9%、100.0%,全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稳定保持在较高合格率水平。 

(四)渔业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2011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以来,特别是省政府2013年召开全省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工作会议、2014年初印发《关于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意见》后,全省渔业系统全面落实惠渔政策,按照“良种化、设施化、信息化、生态化”的要求,着力推进各项调结构、保供给、促增长、惠民生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全省渔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加强。2012年-2016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保持稳定略降,分别为1156.7万亩、1147.9万亩、1141.6万亩、1130.2万亩和1129.7万亩。随着水产品生产方式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在养殖面积下降的情况下,养殖水产品产量继续增长,全省水产品总产量每年小幅上升,从2012年的493.8万吨,增加到2016年的523.2万吨,增加了29.4万吨,其中淡水产品产量 比2012年增加28.2万吨。渔业总产值从2012年的1235.4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1621.9亿元,增加了386.5亿元,增长31.3%,年均增长7.0%。渔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产值的比重从2012年的21.3%增加到2016年的22.4%。 

四、农村社会发展充满活力 

十八大以来,江苏将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积极探索不同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路径和实现形式,农业现代化进程稳步推进,到2015年,全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综合得分84.6分,以目标任务90分计算,已完成目标任务的94.0%,比2012年的74.9%提高了19.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6.4个百分点。同时,全省继续深化农村各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农村经济社会继续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一)扎实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 

十八大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部署,我省扎实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深入推动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股田经营”模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两权”抵押融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改革等成果逐步在全省进行推广应用。到2016年底,江苏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全省100%的应确权行政村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80%以上完成颁证。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全省已流转耕地323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7%。推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的土地流转定价机制,促进规模经营稳定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实现全省设区市全覆盖;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整合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合作银行增加到6家,基金规模5.9亿元,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正式登记注册。 

(二)大力支持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十八大以来,江苏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大力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满足农村现实需求。省以上财政每年投入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逐年增加。2012年补贴12.7亿元,在全省举办村级公益项目7000多个,包括道路、桥梁、小型水利设施、环境整治、文体和卫生设施等项目;2013年省以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2.7亿元并带动各方面投入11.9亿元,建设村级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8342个,在14个县(市、区)建立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支持建设38个示范村。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1.3亿元,带动各方面加大投入,建设奖补项目7500多个;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增加到13亿元,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以上财政投入13.35亿元,带动县市财政投入、筹资筹劳和社会投入近10亿元,建设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近8000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成为最受基层干部群众欢迎的“实事项目”之一,也使美丽乡村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 

(三)全面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 

江苏自2011年6月实行《江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这是全国出台的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列全国2011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的医改新举措榜首。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政府主导,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建立了以政府补助为主、参合人合理负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动态增长机制,新农合筹资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新农合参合率已经稳定在99%以上,比2012年的95%提高4个百分点;人均实际筹资水平也从2012年的320元提高到2016年的588元,增加238元,增长了74.4%,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人均451元,比2012年的232元增长94.4%。2016年新农合门诊、住院政策补偿比分别达到50%和76%以上,22类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保持在70%以上。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参合人群,实际补偿比例在新农合基本补偿后再提高10个百分点,极大地减轻了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四)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江苏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养老并轨制度,2012年,全省13个省辖市先后推出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实施办法,并实现了城乡居民参保、发放全覆盖。2014年初,率先实行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着力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待遇增长机制,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全省连续多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乡居保全覆盖成果不断巩固,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为认可度非常高的一项民生实事。到2016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1289.5万人,参保率达99.9%,待遇领取人数1045.8万人,领取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