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过好春节 江苏八部门发布暖心举措
来源:我苏网 日期: 2022-01-27
小年到来新年近。春节期间道路通行情况如何?节日市场供应是否充足?进口冷链食品怎样监管?发现哄抬价格如何及时维权?1月25日,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在新闻发布会上就相关问题回应大家的关切。
一、如果您有出行计划,您可能关注:
1、春节期间道路通行情况如何?
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金凌介绍,2022年春运自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全省公路、铁路、水路、民航预计发送旅客6120万人次,同比增长约7%,其中铁路、民航等出行增幅更加明显。1月17日至24日春运前8天,全省公铁水空累计发送旅客1176.3万人次,同比增长12.7%,较2019年同期下降44.0%。
省交通运输厅将精心做好旅客运输组织。铁路部门、民航单位均增加了相应运力。公路客运方面,春运期间,全省将投入道路客运车辆2.7万辆、城市公共汽车5.1万辆、城乡公交1.1万辆、城市轨道列车0.9万列次。加大客运枢纽场站、景区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组织做好旅客联程运输,特别是夜间到达旅客的疏运。优化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提高进站和换乘效率。同时,精准做好错峰运输服务保障,强化重点旅客服务保障,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
2、春节期间,道路通行安全如何保障?
据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裴军介绍,春节前后,全省公安机关将开展三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行为、非法营运违法等行为。春节假期,全省高速公路全路网全时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省公安厅还将全面梳理全省高速公路易拥堵路段、服务区、枢纽,逐段逐点研究提出应对处置措施。通过物理隔离、科学渠化、信号控制等方式,减少车辆交织冲突,根据流量变化动态采取车道管控、控制驶入、交通分流等措施,力求“通行能力最大、路网流量均衡”。
与此同时,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会严格落实“两站一场一码头”等场站和交通工具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港口和船舶口岸防控,持续加强入境人员和货物管控,加强防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3、假期出行在高速上遇到拥堵或事故怎么办?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可能出现低能见度浓雾天气,2月前期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根据恶劣天气管控需要,省公安厅将适时对高速公路采取控制驶入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防止长时间大范围拥堵和车辆人员滞留。同时,及时发布道路拥堵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群众选择合理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
遇有恶劣天气,大家应尽量避免开车上高速,已经在高速上行驶的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尽快驶离高速路段。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要保持冷静,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牌,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点,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江苏省公安厅对高速公路一站式事故快处理赔点进行了优化,调整了2个,新增了6个,目前共设有40个事故快处理赔点。具体点位将通过春节高速公路出行指南对外公布。
4、哪些渠道可以了解权威即时交通信息?
相关部门建议,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尽量减少非必要交通出行。确需出行的也应关注警方发布的提示信息,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规划线路和时间,做到错时错峰、避免扎堆。
公众出行前可以通过可变情报板、江苏交广网、中国交通广播长三角频率、江苏交通微博等,了解动态路况信息。大家还可以关注“江苏交通”微信,通过“路况视频”菜单,查看全省公路实时视频图像。
春运期间,江苏12328交通服务热线24小时全天候值守,出行中不论是遇到贵重物品丢失、车辆抛锚等情形,还是遇到非法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形,都可以拨打12328获得帮助、进行投诉。
二、如果您就地过年,您可能关注:
1、 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是否充足?
据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王存介绍,目前,全省各地从货源、品种、企业、渠道等方面已提前做好安排。猪肉供应方面,全省储备库存充足,能够满足居民消费需求;蔬菜供应方面,全省落实耐储蔬菜动态商业储备35659吨,其他生活必需品供应将增加20%左右的供应量。
省商务厅还派出了6个检查组在全省各地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节日期间,为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省商务厅在全省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采取定点监测、日测日报,重点监测380家企业米、面、油,肉、蛋、奶,禽类、水产品和蔬菜的市场价格及供求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走势。同时,还依托省内390家应急保供企业,在灾害性天气等关键时段,一旦出现异常,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发挥保供稳价的主导作用,确保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
2、 春节假期有哪些文化活动可以参加?
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常胜梅介绍,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新春文化活动两方面工作,推出了“水韵江苏,陪你过大年”2022新春文旅惠民系列活动5100余项,其中重点活动140余项,切实保障好假日期间的文化旅游产品以及服务供给。春节假期,各大剧场、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正常开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市民游客提供文艺演出、美术展览、文博展示、图书借阅等高品质文旅服务。
文化和旅游厅还精心策划推出系列文旅消费新场景新活动,针对就地过年人群,110余家A级旅游景区因地制宜推出门票减免、发放消费券,300余家旅游星级饭店推出适合春节家庭市场的外卖年餐、度假客房优惠套餐等一系列文旅惠民举措,全方位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省文化和旅游厅围绕线上过年成为主流、云端服务备受青睐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创新工作方式,优化产品和服务,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经统计,截至目前,春节期间全省将开展线上文旅活动2000余项,随着假期临近,活动数量将不断增多。
3、春节假期医疗会有保障吗?
据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朱岷介绍,为方便春节期间人群流动,全省已经指定并公布的144个24小时核酸检测点,将继续做好核酸检测保障工作。大家可以关注“健康江苏”微信公众号,每天发布的疫情信息中都会附上13个设区市24小时核酸检测点分布的链接。
春节期间,全省所有医院急诊科24小时正常开放;对门诊一些重点科室,如心血管科、呼吸科等等,包括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全部安排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在岗在位。春节假期,全省120急救电话和12320卫生热线将保持24小时畅通。临床用血保障方面,截至1月24日,全省血液库红细胞库存7.56万单位、血小板库存1132.5单位。按照近一个月平均每天用血情况测算,预计可以使用15天。春节期间,全省各级采供血机构都有采血点正常开放。
4、进口冷链食品如何监管?
据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介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市场监管局会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管理;没有检疫合格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不得上市销售。
同时,进一步完善“江苏冷链”系统。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规范化建设运营,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全面规范开展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最后,注重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加强对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还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消毒液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确保质量安全、供应充足。
5、发现哄抬价格如何及时维权?
为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管局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监管,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和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扩面提质,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价格欺诈行为、假冒伪劣行为、“缺斤少两”行为。
同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充分发挥1231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快速处置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些特殊人群如何过节,本场发布会也提到了:
1.学生寒假生活应该如何度过?
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在发布会上介绍,广大学生寒假期间应注重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坚持适度强身健体,按时作息,保护视力,均衡膳食营养,合理使用家庭电子产品使用,不沉迷手机、网络,控制时长,健康上网。大家应在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为重点,结合学校寒假安排,与父母共同商量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寒假计划,认真完成学校科学合理布置的学科性、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
家长要多注重亲子陪伴,可以陪孩子观看“江苏名师空中课堂”“江苏教育家长微课”等课程,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和艺术,多与孩子沟通交流,聊生活,聊成长,聊兴趣爱好,真正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
省教育厅还明确,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寒假开展学科类培训,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不得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参与有偿补习等行为。
2.困难群众如何过好春节?
省民政厅副厅长戚锡生在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春节前夕,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带领各有关部门,分赴全省各地,实地走访慰问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困难老党员和老干部、优抚对象和困难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共安排省级慰问经费500万元。各级党委、政府也同步对困难群众开展了送温暖活动。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于2021年底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0.93亿元,其中低保资金18.11亿元、临时救助资金0.5亿元、特困供养资金2.84亿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2亿元,儿童福利资金0.78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7.5亿元,为各地开展救助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2.2万户72.4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0.6万人,救助临时困难对象22.8万人次,切实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根据2021年以来物价涨幅情况,指导部分地区及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425.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1.97万人。
与此同时,省民政厅还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协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街面巡查,做好流落街头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同时,指导各救助管理机构积极向因疫情滞留江苏或其他遇困人员提供救助服务。2021年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980人次,未发生一起流浪乞讨人员意外伤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