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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护航“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来源:新华日报 日期: 2021-11-23

今年1-9月,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比2019年下降26.45%;死亡人数比2019年下降26.83%;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2.73%。下降幅度之大,得益于去年7月施行的全国首部省级电动自行车管理地方法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张锦道告诉记者,我省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把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列入法规,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实施这一要求后,根据今年9月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暗访检查结果,我省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94%、挂牌率95%、守法率达95.6%。

通过地方立法为“失控”的电动自行车加“刹车”,是5年来省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加强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突出体现。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表示,正确的立法决策要求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时把‘党言党语’通过法定程序转换成人大的‘法言法语’和相关条文的具体规定,推动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有机结合。”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通过法规89件,其中经济类24件、民生类24件、生态类9件、社会治理类21件,另外打包修改7件、废止4件。“5年来我省地方立法聚焦4个重点领域,一一对应强、富、美、高,精准回应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的‘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殷切期望。”王腊生说。

自1979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至2021年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共通过法规677件,现行有效255件;批准设区市的法规779件,现行有效415件。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我省立法进入快车道,自2016年11月25日至2021年9月29日,近五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省级法规89件,占现行有效法规数量的35%,批准设区市的法规216件。

进入优质化、高效化阶段,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对江苏这5年地方立法工作的总体评价。去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2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紧急加开一次会议,及时审议通过法规性决定,围绕疫情防控矛盾焦点进行制度设计。

这5年,我省建立了贯彻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快速反应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发紧急事件,根据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需要,快速启动相关立法程序。”赵建阳介绍,在中央和省委对疫情防控、长江禁捕等重大紧急任务作出部署后,迅速作出法规性决定,及时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在生育政策等中央和省委的大政方针出现变动后,及时启动相关法规的修改工作。

5年间,省人大常委会还根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强省和设区市立法能力建设”要求,力主将设区市党委支持保障人大行使立法权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王腊生介绍,在省人大机关牵头赋分的“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考核中,专门安排20%的指标权重,用来考核设区市党委支持保障人大行使立法权的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以来,全省13个设区的市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270件,为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