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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助推江苏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蓬勃力量

来源:新华日报 日期: 2022-09-0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强调哲学社会科学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省出台《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系列战略部署、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的实际行动,对于促进新时代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促进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勇毅向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作为我国首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综合性地方立法,内容全面,体系完备,政治站位有高度,锚定问题有力度,创新发展有路径,江苏元素有特色,保障监督有招数,走在前列有行动,具有鲜明的创制性和创新指向。体现了较强的政治性、方向性。在《条例》起草的过程中,我们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起草《条例》的根本遵循并贯穿始终,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地位作用和时代价值,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体现了较强的引领性、前瞻性。《条例》立足当下,将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有益做法,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固化;着眼未来,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求,进行制度设计,同时注意把握立法边界。体现了较强的全面性、系统性。条例共8章46条,主要包括总则、机构与人员、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传播与普及、保障与激励、监督与管理等,涉及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主体、客体、内容和过程,各章节、各条款之间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对哲学社会科学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全领域促进。体现了较强的创新性、创制性。作为全国首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综合性”立法,没有上位法,也无兄弟省份的经验参照,在一系列制度设计上进行了创新,努力探索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法治路径。体现了较强的针对性、实操性。《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通过明确体制机制、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等,着力在法治层面解决实际问题;从“促进”二字出发,凡涉事项,尽量明确实施主体,将软法做“硬”做“实”;做好与已经出台并施行的《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的贯通衔接工作,根据新时代发展要求补充相关内容。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高质量的配套政策和制度设计。作为省委、省政府联系全省社科界的桥梁纽带,作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合组织,作为哲学社会科学促进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省社科联将立足自身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努力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首部创制性综合立法的有关事项落实落地落细,释放助推江苏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蓬勃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有效融入全年工作的主题主线。在年初的省社科联九届二次理事会和7月份召开的九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上,我们把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作为全年工作的主题主线,把推动《条例》出台、落实协同创新规划等作为年度的大事要事。随着9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年度工作主题主线,把创造性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重大部署的重要内容,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重要部署的主要抓手,以全面推动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践行光荣使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精心组织推动,全力做好全省社会面宣传普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宣传部的相关安排,充分发挥省社科联联系“五路大军”的优势,积极做好《条例》社会面的宣传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下,印制《条例》单行本2万册,目前正在向高校研究机构、设区市和有关部门发放。制作一图读懂和短视频,在媒体和公众号推送。专门下发通知,商请省社科联副主席单位加强宣传,在本单位网站和公众号推送《条例》全文;组织专兼职副主席撰写学习体会,在江苏社会科学普及公众号连续推送;组织理事会成员和有关专家学者撰写理论文章,在有关媒体报刊杂志发表。在省社科联网站设置宣传专栏,将《条例》宣讲列为省社科类活动和培训班的“必修课”,作为即将开幕的全省社科普及宣传周的“重头戏”,并积极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将《条例》列入明年普法计划。

组织专项课题,深化研究重要制度设计的实施路径。在《条例》起草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总体要求非常明确,但其中的具体问题和一些重点问题的实施路径,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条例》对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设计,比如重大前沿领域重要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决策咨询制度、统计调查和评价制度和哲学社会科学数字化建设等,但这些制度如何细化,如何实施,如何落地,具体落实方案的形成离不开深入的调查研究。省社科联拟围绕这些重大问题,设立一批专项课题,组织省内一流的专家团队开展研究,形成一批有针对性的高质量成果,努力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绘制重点工程重点任务的路线图和施工图,提供智力支持。

把握关键重点,全面提升省社科联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条例》的制定实施,是全省社科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同时也使社科联工作站在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上。《条例》赋予社科联以明确的职能定位,界定了相关的具体职责。我们要认真对照《条例》文本,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列出任务清单,制定任务书和时间表,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推动社科联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把《条例》赋予的任务扛在肩上。《条例》明确社科联机构的性质和职能定位,明确了社科联加强对社科学术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指导服务监督管理,推动社会智库健康发展,承担科研诚信建设有关工作等具体职责,我们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创造性贯彻落实,推动全省社科联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强化协同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条例》中,有许多工作都是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推进,社科联是参与的部门之一。社科联作为联系全省社科界的桥梁纽带,去年底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协同创新规划,在《条例》实施过程中,我们会全力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重点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平台建设、智库建设、经费管理制度建设和社科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推动社科联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夯实江苏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层基础。与江苏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形势需要相比,与江苏社科大省和社科强省的地位相比,县市区社科联的覆盖面仅有60%左右,高校社科联只有47家,社科联组织体系还不够完备,成为制约省社科联系统整体功能发挥的突出短板。《条例》明确了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社科联的职责定位,明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科学设定社科联等哲学社会科学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普通本科院校和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应当建立健全社科联组织。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社科联扩面联网行动,加强市县社科联组织和功能建设,拓展深化高校社科联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联合协作支撑和服务江苏发展的整体合力,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汇聚更强思想力量。

(作者为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