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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江苏70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 高质量发展底色更绿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日期: 2021-08-23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并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目标。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写入宪法。长期以来,江苏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尤其是近年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已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最浓厚的底色。根据我国基本国情以及发展理念的更新,结合江苏省情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状况,新中国成立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大致分为五个阶段:早期探索阶段(1949年—1977年)、扎实奠基阶段(1978年—1995年)、稳步展开阶段(1996年—2001年)、全面推进阶段(2002年—2011年)和深化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一、早期探索阶段(1949年—1977年):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国内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生态环境事业总体薄弱,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政策体系较为缺乏,连年征战和无序砍伐使我国绿化面积锐减,植树造林这一环保措施成为当时的重要任务。1957年,国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江苏以发展林业为抓手,逐步建立和健全林业管理机构和林业科研、教育、勘察设计以及各级防护组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1949年,江苏省只有少数山丘残存少量次生林木,有林地面积仅为84667公顷。1956年,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15万公顷,较1949年增长77.2%。1975年进行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显示,全省林业用地54.2万公顷,其中有林地34.2万公顷,疏林地1.5万公顷,灌木林地0.8万公顷,新造林地5.2万公顷,苗圃地0.4万公顷,无林地12.1万公顷,有林地面积较1956年和1949年分别增长了228%和403.9%。

二、扎实奠基阶段(1978年—1995年):保护环境成为基本国策

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推出一系列政策。1981年,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提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的思想;1989年,全国人大通过了《环境保护法》,并相继制定并颁布了包括《森林法》、《草原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确立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95年,党中央、国务院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的基本战略,号召全国人民积极参与这一伟大实践,这也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上述政策对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影响,也指导了改革开放初期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1995年,江苏工业废水排放量22.0亿吨,排放达标率65.4%;工业废气排放总量7872.1亿标立米,其中净化处理的1547.9亿标立米,占19.7%;全省工业粉尘回收率达80.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7.5%;截止1995年底,全省10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9.9万公顷。

三、稳步展开阶段(1996年—2001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的战略;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下,我国制定了大量全国性计划与行动战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国21世纪议程》和《中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1996-2001年,江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环境保护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践行到实处。2001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27.1亿吨,其中符合排放标准25.5亿吨,排放达标率94.0%,较1995年提高28.5个百分点;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3344.0亿标立米,其中净化处理的8545.2亿标立米,占比达到64.0%,较1995年提高44.4个百分点;当年全省工业粉尘回收率96%,较1995年提高15.4个百分点。这一阶段江苏环保系统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四、全面推进阶段(2002年—2011年):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明确了生态文明的科学概念和基本要求。至此,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并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方向。

2002-2011年,江苏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建设两型社会,200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构建发展集约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社会。

2011年,江苏工业废水排放量由2002年的26.3亿吨下降到24.6亿吨,汞及其无机化合物、砷及其无机化合物、铅及其无机化合物、酚、氰化物等废水中污染物实现了大幅度削减,废水治理设施数量达7255套,废水治理设施日处理能力3042.3万吨,废气治理设施数量达16065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4.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3.2%,全省林木覆盖率达21.2%,当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达549.0亿元,城市用水普及率99.6%,城市污水处理率89.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1%,农村改水受益率98.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8.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7.4%。生态文明建设呈现从点到面,从“治”到“防”,从环境保护到人居条件的全面覆盖。

五、深化发展阶段(2013年至今):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江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的高度,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思路和方向。江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江苏”建设全面推进。

(一)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减排效果持续显现

近年来,江苏深入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行动,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前所未有。

1、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稳步提升

2012年以来,江苏省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老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环保验收项目等方面的投资均保持稳定增长,燃气、集中供热、排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以来,全省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7052.4亿元,2018年,全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1026.4亿元,比2012年的763.7亿元增长34.4%。

 2、治水治气能力继续提高

十八大以来,江苏省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2018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0%,同时,进一步淘汰效率低下的老旧处理设施,造纸、印染、石油化工、制革、食品制造等重点行业废水治理设施日臻完善,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得以兴建和有效运行,废气治理的源头环节得到有效管控。2018年末,全省拥有工业废水治理设施7138套,处理能力达到1921万吨/日;工业废气治理设施32.5万套,处理能力达到75.2亿立方米/小时。

3、主要污染物减排效果显现

近年来,江苏省下大力气治理工业污染、严控城乡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机动车船污染,进行燃煤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强厂矿企业物料堆场的粉尘治理,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逐年走低。201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指标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全省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12微克/立方米和3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和臭氧浓度分别为1.4毫克/立方米和177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下降25.0%、2.6%和6.7%,臭氧浓度保持稳定。

(二)加强节约集约管理,转变资源利用方式

近年来,江苏把五大发展新理念贯穿到资源集约利用的全过程,坚持绿色发展,把资源要素集约节约利用放在优先位置。

1、用水总量和强度双降

深入实施《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完善节水技术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和载体建设。2018年江苏用水总量456.7亿立方米,较2012年下降17.3%;其中工业用水量123.4亿立方米,比2012年下降36.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49.7立方米(江苏省水资源公报数据.当年价),用水总量和强度均降幅明显。

2、优化空间开发利用格局

近年来,江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通过布局优化使土地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有效。同时,加强空间开发利用管制,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形成集约发展的空间硬约束。2018年末,江苏省行政区域总面积1072.2万公顷,园地面积29.6万公顷,林地面积25.5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98.6万公顷,耕地面积459.6万公顷,耕地保有量516.4万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32.4万公顷。

3、矿山恢复治理扎实推进

江苏积极实施矿山复绿工程,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以“三区两线”(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居住区的周边,重要交通沿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为重点,科学制定全省的矿山复绿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集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2-2018年,全省累计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6812.9公顷。

4、推进固废危废综合利用

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大力推进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截止2018年底,江苏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70座,其中焚烧处置设施53座,焚烧处置能力121.4万吨/年,填埋处置设施17座,填埋处置能力41.9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63.3万吨/年。2018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810万吨,综合利用量11110万吨,处置量620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485万吨,综合利用量192万吨,处置量324万吨。

(三)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绿水青山相得益彰

2012年以来,江苏不断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构筑“山水林田湖”的命运共同体,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工作,生态状况显著改善。

1、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深入治理工业污染,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钢铁、焦化、玻璃行业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加强钢铁冶炼行业无组织废气治理。印刷包装、集装箱制造等7个重点行业改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水性涂料,在所有化工园区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2018年,江苏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68.0%,较2013年提高7.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34.2%,超额完成国家“大气十条”中“较2013年下降20%”的目标要求。

2、水环境质量总体平稳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参照国家“水十条”考核规定,制定省级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国控断面全面建立“断面长”制,由市县党政领导担任“断面长”。2018年,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的断面比例为69.2%,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0.7%,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与2012年(83个国控断面)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25.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4个百分点。 

3、自然保护区面积保持稳定

自2012年以来,江苏严格限制涉及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同时统筹考虑自然保护区涉及的土地、海域使用管理,依法确定保护区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2018年末,全省自然保护区3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陆域自然保护区面积3692平方公里。

4、林木覆盖率稳步提高

通过出台《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和《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实施保护与培育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湿地和河湖生态系统等主要建设任务,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和提升生态功能,逐步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功能退化不利趋势。2018年全省林木覆盖率23.2%,较2012年提高1.6个百分点。

(四)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绿色生活方式加速形成

近年来,江苏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始终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参与感、满足感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持续聚焦改善民生,营造绿色低碳的人居环境。

1、城乡人居环境逐年改善

着力将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持续加大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广度,实现水电路气等各类设施城乡联网,普惠共享。2018年,江苏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7.6%,较2012年提高6.7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9%,较2012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关注群众关心的居住、出行等热点问题,着力推进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绿色化。2018年,全省城镇公交客运量(不含出租)达到62.0亿人次,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突破80%,达到87.9%,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7%。

2、打造低碳节能生活方式

公共机构用能持续走低,“十二五”期间,江苏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下降15.6%、13.5%、15.8%,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分别超出0.6、1.5、0.8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全省公共机构人均能耗继续保持下降,三年分别下降11.7%、4.4%、3.2%;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持续扩大,2018年,全省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7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由2012年的0.4万辆增加至2018年的15.9万辆。

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总量、城镇化率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的情况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成效较为明显。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质量仍然是全面小康建设的短板,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江苏将继续把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同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263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为江苏高质量发展厚植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