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来源:靖江日报 日期: 2021-07-19
2020年11月20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靖江市委书记张长平参加会议,代表靖江捧回了“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国字号招牌。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评一次。
靖江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惠民利民始终是靖江旗帜鲜明的创建理念。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到创建工作的全过程,把群众呼声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创建成效的重要标准,兴办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解决了一大批难题,真正把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变成了持续改善民生、让群众得实惠的过程。
创建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我市生祠镇东进村荣获“全国文明村”称号,靖江市消防救援大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鞠鑫家庭荣获“全国文明家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