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坚定大学生“四个自信”
来源:新华日报 日期: 2022-06-28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继续把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引向深入”的要求,为高校“立德树人”提供了遵循。高校要进一步把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化为常态,促进大学生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更加坚定“四个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社会主义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根本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战和顽强奋斗,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东方大国的一次辉煌实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摒弃了对社会主义教条化的理解,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推行改革开放这一重大决策,用实际行动表明了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基本路线,在不断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逐渐摸索出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适用于现阶段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的科学方法,走出了属于我国独特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短短73年时间,就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无限前途。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把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仅进一步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无比正确,而且为世界各国人民如何走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经验,作出了示范,那就是必须坚持把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与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完全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更不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决定了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上具有比别国更大的天然优势和成功保障。
自1921年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不忘初心,为广大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我们党除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没有自身特殊利益。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我们党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创造福祉。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国家积极发展全过程的人民民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享有和行使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提供了法治保障。我们党广开渠道,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不同声音,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多角度多方面地提高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从制度体系、民主渠道、民主形式等各方面保障我国人民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党的各项工作接受人民的监督,始终坚持为人民做实事、谋福利。党中央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坚持在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补齐民生保障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广大人民的幸福生活添砖加瓦。
在我们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党领导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主体地位,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当前,党正领导全国人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改革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思想路线,开始了改革开放这一历史壮举。我国坚持改革和开放同时并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城乡开展经济体制改革,由点到面全面推行,设立多个经济特区,对外开放沿海城市,后逐步扩大到内陆城市,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由封闭走向开放,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成功将我国的经济制度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生产力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极大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从追求速度转变为追求更高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真枪真刀推进改革,不断扫清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障碍,不断开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在众多领域都实现了重大突破,解决了许多悬而未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之前力不从心的大事。中国共产党在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科学和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实现众多领域的全面发展。
我国仅用几十年时间就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进一步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制的巨大优越性。中国正以不可阻挡的发展势头傲立于世界之林,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愿景即将实现。
(作者为苏州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