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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江苏70年:发展成效显著 百姓满意度增强

来源:江苏省统计局 日期: 2021-08-23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能够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着力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江苏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以及《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的目标,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加优质公共服务的供给,着力解决结构性的民生问题,着力实施普惠性的民生工程,着力办好扶助性的民生实事,着力满足多样性的民生需求,取得显著成效,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与日俱增。

一、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教育是民生之本。教育不仅关乎国家发展大计,更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教育政策措施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千家万户,扩大基础教育资源,2018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8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44所、普通高中35所。全面贯彻落实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入园难”得到缓解,2018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小学在校生巩固率达到 100%、初中在校生巩固率达到 98.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8年底全省幼儿园7222所、小学学校4103所、普通中学学校2765所(其中高中学校578所)、特殊教育学校102所。在校学生分别为255.6万人560.4万人、323.8万人(98.1万人)、1.7万人。1949年,全省普通高校数仅为15所,在校生0.72万人;恢复高考制度后,从1978年到2018年,全省高校由35所增加到167所,招生数由3.41万人增加到62.74万人,在校生由6.1万人增加到200.1万人,专任教师由1.34万人到11.64万人。高等学校数、在校生人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均居全国第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8.3%,比全国高10.2个百分点,已接近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水平。

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2018年创建国家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2个、满天星训练营3个、特色学校327所。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建成9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69所省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总数位列全国第一。

二、就业创业形势良好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通过介绍就业、转业训练、以工代赈、组织生产自救等措施,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到1957年,全省基本解决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形式促进就业,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问题。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由1979年的5.4%降至2018年的2.9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个百分点。全省就业人数由1952年的1740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4750.9万人,累计新增就业人数3011万人。改革开放后,我省深入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顺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落实城乡普惠均等的就业创业政策。1978年至2018年,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省从业人数由2777.72万人激增到2018年的4750.9万人,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从业人数构成由69.7:19.6:10.7调整为16.1:42.8:41.1,期末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超过75%,创业主体蓬勃发展,2018年末全省登记个体工商户590.10万户、私营企业281.79万户,成为拉动就业的新增长点。大力促进农民创业,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组织创业培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建设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及各类创业载体,组建“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设立“创响江苏”微信公众号,送创业富民政策进村居,“花大本钱”强化农民创业扶持,“下大力气”提升农民创业能力,“做大服务”鼓励农民多渠道多形式创业。 2018年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30.11万人,近三年年均增幅为14.54%。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城乡一体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开展与农民工就业紧密联系的精准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积极推动全省农民工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致富之路。2016至2018年,全省开展政府补贴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64.47万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98.28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3.89万人,创业培训22.3万人。

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大力推进仲裁院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11至2014年,连续三年在全省开展示范仲裁院建设活动,促进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水平提升,全省设区市和县(市)示范仲裁院建成率达100%。在全国率先建成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实现网上调解。截止2019年6月,调解平台登记案件9.66万件,办结9.55万件,调解成功7.91万件,涉及金额23.78 亿元,调解成功率达82.8 %,当事人满意度近100%。

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形成了江苏特色劳动关系调整模式和方式方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一批地方法规颁布实施,为我省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已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和所属县(市、区),并向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延伸。2018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

三、社会保险持续扩大

稳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2018年末全省城乡基本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538万人、7721.18万人、1671.3万人、1777.2万人和1694.46万人,比上年末分别增加160.4万人、102.08万人、88.4万人、87万人和112.45万人。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路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机制不断健全,实现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跨制度转移时养老保障权益的累加计算,切实保障了城乡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相继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成型,2018年全省基本医疗参保率保持在98%以上,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最低财政补助标准达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水平稳步提高,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以上和70%左右;医保目录用药范围和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一站式结算,所有参保人员均已纳入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截至2019年6月末全省跨省联网定点机构数据达到2038家,数量居全国第一,参保人员就医和报销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我省医疗卫生事业以健康江苏建设为统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惠民促富民、以健康促小康,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全省卫生机构数33254个, 比1978年增长258.5%、床位数49.08万张, 比1978年增长299.3%、卫生技术人员数59万人,比1978年增长32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卫生领域支出845.5亿元,比1978年增长625.3倍。

2018年全省医院数185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7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14个,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23.34万人,注册护士26.03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0.63万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23万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达7.3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数6.1张,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数3.66个,均处于全国前列。全省农村已经实现各村医疗点全覆盖。

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高。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65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全面落实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发现并治疗肺结核病患者2.5万例、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2.47万例,传染病发病率为118.68/10万,保持在全国较低水平。累计为适龄儿童免费预防接种2028万针次,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推进。全省98%的县(市、区)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300多万份,40个县(市、区)向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

人口健康状况普遍改善,生命质量显著提升。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4.37%。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2018年全省8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国家复审,新建成8个省级达标区。启动实施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新建成省健康镇46个、省健康村252个、省健康社区284个。14个国家卫生城市、56个国家卫生乡镇顺利通过复审。2018年全省建有医联体352个,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比例达49.81%。江苏90%的乡镇和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890万户、2524万人拥有家庭医生,人均期望寿命由1982年的69.5岁提高至2015年的77.5岁,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1.2岁,居民健康水平总体处于全国前列,接近高收入国家水平,领先于全国的健康指标来自于江苏不断增长的医疗水平。

五、社会服务保障日臻完善

强化兜底保障,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制度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制度为配套,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救助资金548亿元,实施医疗救助2067万人次、临时救助225万人次。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低保对象88.4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8%、11%。加强特殊群体保障,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水平逐年提升,121.76万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获得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孤儿集中养育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158元、1470元,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监护范围。在全国率先配套出台慈善地方性法规,连续五届领跑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百强榜,发行福利彩票874.41亿元,筹集公益金246.33亿元,有力支持了兜底保障和福利事业,2012-2018年,全省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城市由433元/月增至685元/月、农村由359元/月增至670元/月,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城市5364元/年增至17768元/年、农村由4356元/年增至10900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9元。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健全, 2000年,全省城镇老年福利机构床位数仅4.59万张,收养人员仅3.72万人;农村老年福利机构床位数仅2.67万张,收养人员2.25万人。2017年全省城市养老服务业机构床位数达16.5万张,收养人员7.36万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21.09万张,收养人员11.26万人。2018年全省各类养老床位达到67.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7.4张;护理型养老床位从2013年的7.3万张增长到目前的24.5万张;截至2018年底,全省建成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7家、社区老年人助餐点8094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4万家。

六、住房保障成效显著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任务,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省2011—2017年省级财政累计拨付保障性住房专项引导资金约46亿元,全面落实了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住房保障政策。2018年初国家下达我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1.5万套、基本建成1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2600套。经过全省上下努力全年棚户区改造完成新开工25.62万套、基本建成23.90万套,分别为年度任务的119.15%、140.61%,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3420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1.54%;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共发放2.3万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9.1%。国家下达我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全部超额完成。

在全省各地已全面落实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我们根据新型城镇化进程要求,结合居住证制度的实施,试点将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纳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到目前为止,全省已保障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达7.5万余人,保障人数全国领先。

2008-2018年,全省通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渠道,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293.6万套(间),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比例由2010年末的不足10%提高到2018年末的26.39%,共计约800万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江苏省在率先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面。住房保障的低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保障面积标准和保障人群覆盖面,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七、公共文化体育蓬勃发展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16个,比1978年增加38个,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达8598万册(件);拥有博物馆数322个,年末参观人次达到9108万人次。2018年,江苏有五个项目入选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27个项目入选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手册》;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大力推进,第三届“资金文化奖章”、江苏文艺名家晋京展演,江南文脉论坛等弘扬江苏文化活动成功举办。文化产业不断繁荣,全省共有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7884家,居全国第二位;其中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4254家,从业人员45.9万人,均居全国首位。全省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100%。全省有线电视用户1666.82万户。全年生产故事影剧片61部;出版报纸21.92亿份,出版杂志1.14亿册,出版图书6.84亿册。

全民健身体系不断健全。我省在全国率先建成全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所有设区市、县(市、区)建成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全省13个设区市基本建成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各县(市、区)基本建成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3000个座席的体育馆、游泳馆或标准室内游泳池、30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全省建成各类体育公园1300多个,其中较大规模的近600个,建成健身步道1万多公里,并率先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初步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县(市、区)全覆盖,每年免费为基层群众进行体质测试和健身指导30多万人次。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5%,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2.1%,均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每年有组织参加体育活动人次达5000万。全省共有县级以上体育协会321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268个、在体育部门登记的健身团队13080个、晨(晚)练健身站点47000多个,万人拥有晨(晚)练点5.9个,基本形成以健身俱乐部和晨(晚)练健身站点为点,体育协会为线的点线结合、覆盖城乡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

八、公共交通突飞猛进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江苏交通运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交通基础设施能力快速增长,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交通运输发展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大省,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全省不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新中国成立至“六五”末期间(1949-1985年)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完成投资6.46亿元,“七五”期间(1986—1990年)完成19.72亿元,“八五”期间(1991—1995年)完成227.10亿元,“九五”期间(1996—2000年)完成726.58亿元。“十五”期间(2001—2005年)全省公铁水空交通建设完成投资1712亿元,“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完成3677.31亿元,“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完成3972.99亿元,2016年-2018年期间,完成3243.80亿元。全省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建设了一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重点工程和众多惠及民生的基础工程,交通基础设施支撑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综合交通网络规模迈上新台阶,为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18年,全省时速200公里的快速铁路1811公里,时速250公里及以上高速铁路846公里。高速公路实现了由“县县通”向“县城通”的提升。跨江通道由11座增加至14座。建成长江12.5米深水航道、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等,内河航道总里程和密度均居全国之首;万吨级以上泊位数、亿吨大港数均居全国第一。城市轨道交通开通里程达到640公里,总里程位居全国第四。

九、环境保护有力推进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要求,深入开展“263”专项行动,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取得显著改善。2018年,江苏PM2.5年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10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III类比例68.3%、劣V类比例1%,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缩减。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及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太湖治理连续11年实现“两个确保”。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和厕所革命,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省林木覆盖率达23.2%,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5个,国家生态工业园区2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9个。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要求,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方式逐步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加快淘汰低水平落后产能,2018年压减钢铁产能80万吨、水泥产能21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关闭高耗能高污染及“散乱污”规模以上企业3600多家;关停低端落后化工企业1200家以上。“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江苏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

十、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实施向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保险补贴、护理补贴制度,率先实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除学费及向高中和高等教育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率先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免费康复训练从贫困家庭扩大到全省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健全按比例安排就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2018年,全省35.9万名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包括0-6岁残疾儿童2.3万人。得到康复服务的持证残疾人中,有视力残疾人3.6万名、听力残疾人1.3万名、言语残疾人110名、肢体残疾人17.8万名、智力残疾人3.1万名、精神残疾人7.6万名、多重残疾人8084名。全年共为14.98万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从2011年全省只有单一的44个视力残疾康复机构,发展到2018年建立了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孤独症等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435个,其中,93个机构提供视力残疾康复服务,比2011年增长2.1倍。康复机构在岗人员1.4万人,其中,管理人员1513人,专业技术人员9699人,其他人员2465人。2018年,全省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学校(班)4个,在校生588人,比2005年110人,增长5.3倍,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1个,在校生1544人,比2005年539人,增长2.9倍。2018年全省有36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24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2018年全省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45.2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9.1万人,集中就业4.3万人,个体就业1841人,公益性岗位就业3.95万人,辅助性就业9080人,灵活就业(含社区、居家就业)15.3万人,从事农业种养加11.5万人。

2018年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14.7万名,30万名60岁以下参保重度残疾人中,29.4万名得到政府的参保扶助,享受代缴比例达到98.0%。21万名非重度残疾人享受了个人缴费资助政策,48万人领取养老金。全省有62万困难残疾人、47.4万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或护理补贴。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756个,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81个,日间照料机构1130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545个,为3万名残疾人提供了机构托养服务,7346名残疾人接受居家服务。

十一、基本公共安全服务形势稳定

稳定是发展之基,平安是民生之需。全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2018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076起,死亡3909人,同比减少584起、483人,分别下降7.62%和11.0%,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18年江苏一系列举措让人民群众见证着平安江苏、法治江苏的与时俱进,享受着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的成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和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江苏被公认为全国最安全的省份之一,2018年全省公众安全感提高到97.6%,法治建设满意度提高到97.5%,千人食品抽检率达到5.76批次,药品生产环节抽验合格率达到99.12%。

十二、百姓满意度显著增强

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百姓满意度综合得分为82.7分,比上年提高7.6分,提升幅度为10.1%,说明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与日俱增。

图1 2016-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百姓满意度总体得分情况

分城乡看,2016-2018年,城镇居民满意度均高于农村。2018年城镇居民总体满意度得分为83分,较上年涨幅9.4%;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农村居民总体满意度得分为82.1分,较上年提升11.5%。

图2 2016-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百姓满意度城乡得分情况 

苏南、苏中、苏北区域满意度有明显提升,上升幅度分别为8.8%、10%、11.5%,其中苏北区域得分上升最为明显。

图3 2016-2018年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百姓满意度得分情况